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第27节(1 / 2)
周行云赧颜:“非也,我只听过些传闻,知道剑仙与江南周家有渊源。我很钦慕他,曾寻访过他的足迹,在东海边一个渔村中,找到望舒剑,还有这个小球,戴在身上以为自勉,东施效颦罢了。”
“师兄境界开阔,他日必有一番成就。可惜我虽姓……”金麟儿啧啧称奇,险些说漏嘴,“可惜我虽生在白海,却不是青明山上的人。”
周行云:“如何?”
金麟儿:“师兄或许不知,赵姓是青明山的大姓。我若生在青明山,许能姓赵,跟剑仙的结义兄弟赵桢将军攀上亲戚。那样,咱们的关系就更亲密了。”
周行云失笑:“攀上亲戚也没用。”
金麟儿一拍脑袋:“忘啦!,话本故事里都说,赵桢将军的儿子赵灵,同大侠岑非鱼是……断袖。”
周行云:“玉门惨案发生以后,赵桢将军蒙冤受辱,身陷关外有家不能回。赵灵乃胡汉混血,又名柘析白马,幼时在匈奴为奴,颠沛流离受尽欺凌,但他意志坚韧,目光长远,能出淤泥而不染,最终排除万难为父洗冤,是真英雄。”
他说了一大段话,似乎意有所指。
但金麟儿脑子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只当周行云是在讲故事。
周行云无奈,笑说:“念郎,师兄希望你能以柘析白马为榜样,无论境遇如何,都能永保一颗赤子心,存善念,行正道。”
金麟儿恍然大,郑重点头:“我一定做到!”
周行云正式传授金麟儿华山剑法,入门剑术名为《清风剑法》,剑招共九式,特点为轻灵奇绝,攻速奇快。
按常理来说,华山派的普通弟子,学一年可掌握基本剑招,两年可以连招,三年知变招,五年方有小成。
金麟儿资质中上,基础平平,体力不佳,但学得格外认真,每日挥剑练习从不懈怠,精气神同往日大不相同。
山中日子沉闷,夜间尤为无趣。
金麟儿开始学剑,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偶尔会主动找孙擎风学剑。
但孙擎风发现,金麟儿同周行云学剑时的那份认真虚心,到了自己这里,则会变成娇气可怜。
可是,这正是孙擎风的“命门”——他向来吃软不吃硬。
金麟儿若是对他发脾气,他倒是能出手教训。可这小魔头一旦撒起娇来,句句话戳在他心窝里,他就只能愣在当场手足无措,道一句“不学就不学罢,有我在,你怕甚么?”
如此,孙擎风总算发现了周行云的“用处”,对待他的态度好了不少。
若是周行云有闲暇,自己心情不错,他甚至愿意跟这个后生小辈过上几招,通过切磋助他提升剑技。
非是孙擎风托大,要知道,周行云虽是天纵奇才,但在他这个用了两百年间、杀了数十万鬼方兵的人面前,根本不算什么。
两人能过上几招,全是因为孙擎风有意隐藏实力。
傍晚云霞金红叠紫,远山青青如玉。
积云府外,剑芒如雪,激荡的剑气扬起遍地落叶似雨。
周行云冲将上前,虚攻孙擎风右臂,剑锋突转,直取其左腿。
孙擎风一手负于身后,单手持一柄木剑,寸步不动,只将手腕轻旋,使出一招“灵蛇衔丹”。
平平无奇的木剑在他手中,仿若一条鳞甲坚硬的游蛇,从周行云严密防守中唯一的丝破绽处钻入,云淡风轻地化去对手剑风中的内劲,单用剑身就拍开了他的剑锋。
周行云料到孙擎风有此一招。
他先前已在孙擎风手上吃过亏,知道此人剑法出神入化,只这一招“灵蛇衔丹”,就已连胜自己三次。
他为破此招,直是夜不能寐,终于想出一个以退为进的办法——故意露出破绽,请君入瓮、用计连环,在孙擎风破招的瞬间,迅速挽了一个剑花,将剑斜向上挑,剑芒疾如电光,剑锋从孙擎风腰侧划过。
孙擎风腰间挂着一个锦囊,皮扣被剑锋割断,锦囊应声落地。
金麟儿大笑鼓掌:“师兄厉害!”
孙擎风原是目露赞许,此刻赞许瞬间变为不悦。
他原地换步移形,以手腕击中周行云的手肘,电光火石间,一招夺了对方的兵刃。
周行云尚未看清孙擎风的动作,只见对方手中长剑的剑尖,已点在自己喉头。
金麟儿目瞪口呆,打算悄没声地溜走。
孙擎风将剑往空中一抛,俯身拾起掉在地上的锦囊。
只听哐的一声,长剑正好落入剑鞘。
孙擎风轻哼一声,瞥了金麟儿一眼,大声问:“大哥如何?”
“大哥……大哥欺负人!”
金麟儿逃跑不成,跑回孙擎风身旁,抢走他手里的锦囊,打开一看,发现其中根本没甚么稀奇,有的仅仅是一颗没了芯球的铃铛壳,咕哝道:“大哥好穷。”
孙擎风照着金麟儿的屁股拍了一巴掌,搂着他的肩膀往洞府走:“废话恁多?吃饭去。”
周行云愣在原地,琢磨着孙擎风的剑招,几乎已经入迷。
金麟儿回头笑喊:“师兄,剑仙也要吃饭!”
周行云回过神来,见金麟儿把饭桌搬到了室外,摆好碗筷,布好饭菜,正在往小陶碗里倒酸梅汤。
大雍朝所有活人里面,想必没有比孙擎风活得更久的。
他押着金麟儿同自己一起将手洗净,便大咧咧地坐在主位上,让周行云和金麟儿分坐左右。
饭桌四四方方,空着一个位置。
金麟儿粗心大意,倒了四碗酸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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