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皇贵妃晋升记 第72节(2 / 2)
元哥儿咧嘴笑了两声:“是阿玛送给我的,大狗要找也是找阿玛,不找我。”
“你阿玛送的?”
这时四爷从门外进来,伸手接过元哥儿怀里的小狗。
“元哥儿下午去找我,说是想要小狗。我就派人去了旋风那里,刚好它前三个月才下一窝,便挑了只给元哥儿送来。”
四爷抱着小狗可比元哥儿稳当多了,尤绾看这小狗可爱,忍不住上手逗弄,嘴里道:“它才三个月大,元哥儿又不会照顾,到头来还不是我们养着。”
四爷笑了笑:“无妨,我给元哥儿添两个养狗的小太监,免得他不知轻重,将这小狗养伤了。”
元哥儿在旁说道:“阿玛额娘,你们不要再叫它小狗了,我给它取了名字。”
“哦,那它叫什么?”四爷饶有兴趣地问道。
元哥儿摸摸小狗的头,认真说道:“它叫黑将军,等它长大了,就是狗狗里的将军。你们说,这个名字威不威风?”
尤绾原以为元哥儿只能取出小黑大黄这样的名字,没想到比她想得要好得多,不由得问道:“你怎么想到这个名字,谁教你的?”
“十四叔啊!十四叔说大将军威风,那我就封小狗当个黑将军,以后谁也不敢欺负它。”元哥儿语气十分霸道。
四爷听见这话,道:“老十四自从入了军营,看起来是稳重多了,没想到还是爱玩爱闹,把元哥儿都带得淘气了。”
尤绾心想元哥儿本来也不算乖啊,怎么就成十四爷的锅了,四爷这话要是让十四爷听到,还不知道十四爷会委屈成什么样呢。
元哥儿自从有了黑将军,这院子就再也关不住他了,天天带着黑将军出去乱晃。
五阿哥他们到了庄子上依旧要读书做功课,元哥儿这会多了小狗作伴,也不像之前那般,总是想要找哥哥玩了,庄子旁边的山林和马场才是他的乐园。
尤绾想着元哥儿也就这两年能好好玩玩,等到了进书房的年纪,按照四爷教儿子的习惯,怕是半点都不得闲。故而也不强把他摁在身边,吩咐伺候的人好好跟着,不让元哥儿去那些危险的地方。
天气渐渐转暖,庄子上比京中的气候要温和不少。不过二月底,庄子上的桃花便开了大半,众人都换上轻便的春装,拂动的春风里都飘着桃花的香气。
尤绾让膳房做好桃花酥,分出几份送到前院给四爷和几个小阿哥。这点心精巧鲜亮,外形宛如桃花般娇艳,尤绾又额外准备一份送给大格格,想着女孩子应该会喜欢这种点心。
余永易奉命去给各院送桃花酥,回来的时候向尤绾禀报,说是大格格不在房里,带着随从去了庄子旁边的马场,那点心余永易便交给了大格格身边的教养嬷嬷。
尤绾微微蹙眉:“那嬷嬷可和你说,大格格都带了些什么人?”
余永易想了想回答道:“除了平时伺候大格格的贴身侍女,另外还有主子爷拨给大格格的两个太监,都是会些功夫的。奴才打听到大格格这些日子和李侧福晋闹得僵,常常去马场散心,今日已不是头一回了。”
尤绾听见跟着的人不少,这才放下心来,大格格在自家地盘上,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
马场西边,大格格正从马厩中拉出自己的白凤。
白凤通体玉白,性情温顺,是跟着大格格一起长大的坐骑。
元哥儿扒着栏杆眼巴巴地瞧着,脸上写满艳羡,道:“大姐姐,你这匹马可真好看啊,能不能让元哥儿骑一下?”
大格格一身大红骑装,身段修长玲珑,英气十足。她手里攥着鞭子,腿下一施力,蹬着马鞍便上了马。
对上元哥儿渴盼的视线,大格格微微俯身,唇角轻勾:“这个你不能碰哦,带着你的黑将军离远点,小心被撞到。”
元哥儿捞起脚边的黑将军,往后退了几步,给大格格让路。
大格格脸上笑容更加灿烂,双腿一夹,白凤便如一道离弦的箭飞奔出去。
元哥儿站在原地,惊讶地目送着大格格离去,嘴巴都合不拢了。
伺候他的小太监走上前,说道:“主子,咱们还是听大格格的,先回去吧。马场上到处都是马,可得小心别冲撞了您。”
元哥儿听见这话,眼睛里瞬间闪出惊喜的光:“你说这儿到处都是马,那它们都是咱们家的吗?”
大姐姐的马他不能碰,不代表其它的马他坑不来啊!
小太监点点头:“自然都是咱们府上的。”
元哥儿立即开心地跳起来,抱着黑将军就往外冲。
身后的奴才们吓得忙抬脚跟上。
“小主子,小主子,您慢点啊!”
与此同时,马场另一边,十四爷正带着几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练习骑射。
“阿尔松阿,这是我四哥的马场,你瞧瞧,够不够大!”十四爷挥着马鞭指了一圈,“无论是从你阿玛那边算,还是从姨母这边算,四哥和我都是你的表兄,这片马场你放开了玩,以后再想来,就报你十四爷的名号。”
十四爷身边是一个穿着玄色骑装的少年,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姿矫健五官俊朗,眉毛浓直,带着一股刚正敦厚之气。
阿尔松阿是钮祜禄家阿灵阿的次子,他阿玛阿灵阿是孝昭仁皇后的弟弟,额娘乌雅氏是德妃娘娘的亲妹妹,不论从哪层血缘关系上讲,阿尔松阿都是四爷和十四爷的表弟。
虽然有着这样显赫的家族做靠山,阿尔松阿却还是保持着一份憨直的忠厚。十四爷向来不喜欢和钮祜禄家那帮子老狐狸打交道,对于这个小表弟,还是挺喜欢的。
这次趁着皇上不在,他来四爷这边跑马,顺便就将阿尔松阿带上了。
他拍拍小伙子的肩:“等你练好骑射,十四爷带你进军营立功,让姨母好好看看你的本事。”
阿尔松阿严肃地颔首,额角浸着汗珠,附在小麦色的皮肤上,在日光的映照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马厩里的马被牵了出来,几个少年一人选了一匹,十四爷有自己坐骑,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身后几个少年纷纷打马跟上。
一时间马场上尘土飞扬,嘶声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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