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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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隆……”

这是战斗呢是打仗呢?

温迪边穿衣服边想, 昨晚熬夜的代价太大了, 直接导致两人睡过头。本来想提前起床做准备,结果谁也没醒, 直接睡过了12点,惊醒温迪的是院门外陷阱中招的声音, 能发出这种响动,估计掉进去的是一头变异野猪,光几条狗可没这么大响动。她脑子里胡思乱想,动作却一点也不含糊, 爬起来就穿衣服, 30秒不到搞得全副武装。

树藤帘子一掀, 吓!“啊啊啊啊!”冷死了!

温迪边惨叫边往外冲,手里还握着镀金石矛,她顺着楼梯爬上院墙,低头就看到几头变异野猪和变异犬正在院墙外拼命地往上拱。这些小王八蛋的数量还真不少,陷阱里已经填了好几只, 可仍然有不少的漏网之鱼。温迪克制着心中的恐惧,紧紧握着镀金石矛往底下戳。她的目标就是这些变异兽的头, 这群玩意跟游戏里的丧尸似的, 只要脑袋废了,它们也就断气了,要不光断手臂断腿也不管用, 照样能挣扎着爬, 虽说威力有所下降, 但姿势是够吓人的,看久了掉san值。

“呼!呼!”

温迪爬上了院墙,院墙采用的都是原木,圆滚滚的一根根,宽度足够让温迪爬上去,她二话不说先找变异野猪,近前一只就戳眼睛,管它们怎么冲反正就戳眼睛,戳瞎了以后就戳脑袋,钻出脑浆子才停。先把冲锋在最前头的两只变异野猪给废了,温迪再一只只对付剩下那些变异犬,这些小玩意她以前能单挑,现在居高临下地收割还怕什么?

来一只杀一只,来两只杀一双。

后来越杀越兴起,等黑毛出来的时候,温迪已经完成全歼。

她从院墙上下来,拍拍黑毛的胸脯:“下回练练穿衣服的速度。”

“你,你杀完了?”

“快吧?”温迪得意地晃悠着镀金石矛,“有这个就行。”

在冷兵器时代,谁的兵器更强,谁赢的可能性就更大。

这又是占据堡垒的反击战,温迪简直立足于不败之地,事实上她也的确赢了。

黑毛没来得及参加战斗,因此被分配了收尾工作,温迪理直气壮回去睡觉。她身上又脏又臭,衣服上沾满了变异兽的脑浆和血,可浴室里还关着阿黄——无奈,温迪只能先烧一锅水,然后拎着热水找了个空房间洗淋浴。自己给自己淋,洗完澡出来冻得要死。她又不能站大厅洗,空房间里没地暖,可冷了。

温迪哆哆嗦嗦把自己抹干,穿上衣服就缩回火炕上,被子再一盖,又是温暖的窝。

要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温迪想得明白,倒头就睡。

……

等睡醒了,温迪发现,可神奇了,外面的太阳居然还不是很刺眼。

她进计时室看了下时间,估值现在是上午八点钟左右。

合着她这还算是正常作息。

行,正常作息也是好事,没什么好抱怨的,温迪洗了脸漱了口,把阿黄从浴室里放出来。当然她没本事挪走堵门的两块大石头啊,她是爬进去抱起阿黄,再抱着它爬出来的,总之是一份消耗体力的工程。把阿黄放地上以后,她就去厨房做早饭了。今天是个好日子,晴天,温迪心情好,决定做一碗醪糟小汤圆。

做小汤圆得从头做起,就像想吃面得先揉面是一个道理,这里没商店,什么基本材料都得自己做。小汤圆和汤圆不一样,汤圆有内馅,小汤圆没有,它更接近于一个个丸子。要打个比方的话,就像是馒头和包子的差别。但没有内馅并不意味着不好吃,小汤圆都是一小粒的,口感有弹性,软糯可口,虽然它吃不进味道,但只要把煮小汤圆的“汤”做得浓稠,用勺子挖一勺合着小汤圆和“汤”一起入口,就能解决这个不吃味道的问题。

它们不结合,就挖起来一块儿嚼嘛,硬嚼。

要做小汤圆,需要糯米粉和面粉,比例是10:1,具体剂量按照自己的胃口酌情加减。温迪今天胃口很好,所以也给黑毛高估了一个数据,拿了半木碗分量的糯米和它十分之一分量的小麦,然后拿去石臼那,用石杵砸,把米面从谷壳里捣出来,完了再分离米面和谷壳,谷壳没法磨到粉里吃。

温迪抓了一块布抹额头上的汗,吃个小汤圆容易吗,还得先脱谷!

这种吃法实在是太硬核了,温迪自己都很佩服她自己。

把谷壳分好了,再把米面拿去石磨那,磨,磨成糯米粉和面粉。随后烧水,把糯米粉和面粉混合起来,改用木勺或筷子搅和,因为接下来混合它需要用到的是开水,滚烫的,沸腾后刚从火上端离的,大概100摄氏度的水,谁敢拿手揉啊?就算有那勇气,体质也不够。温迪把水烧开后,浇一勺入碗,随后用筷子将碗中的糯米粉搅拌成雪花状。

搅拌好,拿到院子里放凉,放凉的时候得在碗上盖一层湿布,要不面团就干了。

面团一干,它就废了,所以必须注意保湿的问题。

等糯米粉速凉的时候,温迪还用猪骨头熬了一锅汤,加点姜片,加点切块的冬瓜和各种蘑菇,花式一锅炖,山珍汤。盯着山珍汤,温迪又觉得缺了什么,于是又回储藏室里找,最后摸出来两份猪血。猪血她是真吃上瘾了,但也知道它的腥味重,直接扔进去会破坏汤的味道,因此先把它们切成薄片,随后放进碗里,拍几块姜,把姜连着姜汁一起搂到碗里,再浇上沸腾的开水,泡。

将这碗猪血泡一段时间后,腥味会被压下去,那时就可以把猪血移到高汤里一块煮了,再煮几分钟,就能出锅,到时候,既给汤里留下猪血本身的特殊味道,又能保持它口感的细嫩,夹起来滑溜溜的,一口咬下去嫩滋滋的,合着鲜味的汤,对精神都特别好。因为,吃到好吃的,换谁都会有好心情。

这边汤准备好了,那糯米粉也冷却得差不多了,可以进入下一步。

下一步,就是将湿布拿开,把面团拿出来放在案板上揉,可以撒一点点干的糯米粉,就当做面粉时一样,用力揉搓,将它揉得表面光滑细腻,没有絮状而是一个完整的面团为止。将面团揉好后,这还没完,它需要醒发,醒发的方法和刚才冷却时做的差不多,把面团放回碗中,再重新用湿布将碗盖住,接下来不用管它了,放置。

揉面团的时候揉了很久,温迪去看一眼汤,发现汤已经煮好了,先把床上的黑毛叫醒,再将猪血扔进去煮。等黑毛穿好衣服起床,飞快地洗漱完后,任务交给他——任务就是把煮汤的锅从火上挪走,端到餐桌旁边,然后在锅里留一个大勺,两人各自舀一碗汤,和着汤料,可以开始吃了。

吃的时候都不说话,各自吃自己碗里的东西,也不对视,毕竟都没吃早饭,现在这个时间差不多也将近十点了,加上凌晨时都做过重体力活,饿得要死,除了吃,脑子里暂时装不下别的东西。非得要聊天,也得等吃完饭,吃饱了才有力气聊天。温迪吃了大概三碗,因为这次没有煮饭,也没有下粉,就是纯吃汤料,得三碗才能称得上垫底。

反正对黑毛来说,这点分量确实只是垫底,加起来拢共才多少点菜呀,不够吃的。

所以等喝了半锅汤后,温迪让黑毛把锅重新端回火上,这回又下了两份猪血和一大把粉丝。

“我就跟你说猪血好吃吧,上回你还不信呢。”温迪嘲笑他。

“我哪知道那么腥的东西能好吃?是你能把它做得好吃,它本身还是难吃的。”

“……下回少说这种话,听起来很辣耳朵。”温迪的耳朵真听得辣红了,主要是尴尬。

这是多么僵硬的吹捧啊,她本来就受不了这个,还这么硬,越听越脸红。

虽然是实话。

唉,可惜黑毛连实话都不会说得好听。温迪暗暗抱怨,倒怪起黑毛来了。

她切了点香菜,准备等下快出锅的时候扔下去。

猪血汤里就得放香菜,她坚信。

“哎,对了,我昨天叫你扫尾来着,你做了吗?”温迪边吃边问。

她在继续煮第二摊前,先舀了一碗汤,边喝边等下一份猪血熟,她可不想空着嘴等。

那种等法,太折磨人了,要等美食,最好的准备就是吃着等。

黑毛深以为然,所以他也装了一碗,边吃边回答:“我做了,所有尸块都收集好……”

“不用讲它的称呼,在吃饭呢,少说那种恶心的玩意。”温迪摆摆手,“放哪了?”

“堆在院子外面,我清理出了一块空地。”黑毛说完,还打了个哈欠。

他为什么这么晚才醒?

不止是因为睡得比温迪晚,还因为他实在是太累了。

为了清理出能堆放尸块的空地,他铲了几米高的雪。

温迪点点头,然后又露出担心的表情:“可是,最近有游荡的野猪,不会把尸块拱了吧?”

“不可能。”黑毛果断地摇头,“我把尸块堆好以后,用芭蕉叶把它们全盖上了。”

“光盖上芭蕉叶有什么用?我都能用牙撕开。”

“不止。”黑毛自信地说,“后来我又用雪把它们埋了。”

“哦!”温迪终于明白他的用意,原来盖芭蕉叶不是防野猪,是防雪侵害了尸块,冻住。

她先笑,然后再次点头:“做得好。”

温迪就趁机通知给黑毛一个好消息,她刚才在家里做小汤圆,等下中午吃小汤圆。

黑毛一听就了悟:“新菜?”

“其实它不应该叫菜而应该叫主食……但也可以叫菜……哎你爱叫什么叫什么吧。”

这里又没外人,高兴叫它小汤圆就小汤圆,高兴叫它卡密狄卡波也可以,尊重喜好。

黑毛想了想:“那还是叫小汤圆吧。”卡密狄卡波是什么烂名字?

聊到这,第二份猪血汤也煮好了,温迪和黑毛赶紧吃。

她先吃完,吃完了就把碗搁下不管,回到案板前继续处理面团。

“等下你洗碗啊。”

“嗯!”黑毛忙着吃,腾不出嘴和脑子组织语言。

温迪怀疑他其实压根没听清自己说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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