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4章 架构重组(1 / 2)
按照法律,国会由参众两院共同组成,参议院议员每省10名,西藏10名,青海3名,外蒙古17名,中央学院8名,华侨6名,总共274名,北疆各省一律为10名;众议员以地方人口多寡决定,规定每80万人口选举一名众议员,但人口不足800万之省可选举出10名,外蒙古、西藏、青海众议员人数同参议员。由于全国人口并未普查,各省实际名额分配采用前清谘议局数额的三分之一为标准,总计596人,其中除辽宁和山西分别是16和28人外,其余各省都是10人。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任期3年,每三年全部改选。
袁金铠告诉众人:“国会成立以后,接下来就是通过正式宪法和选举正式大总统。宪法由参众两院联席表决,非有两院总议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不能开会,非出席议员四分之三以上不能议决。因此最最要紧的是选举议员参加国会。”
袁金铠的话音刚落,下面就开始三三两两交头接耳起来,还有人拿着各项限制条件开始讨论,会场的温度急剧升高。
“大家静一静,静一静,听袁议长把话说完。”左雨农好不容易才将会场的注意力重新统一起来。
“我知道诸位很关心各种选举限制,如财产限制、年龄限制、受教育程度限制等等……但此项限制已经由参议院通过,我们没有办法改变,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力安排好选举。”袁金铠扬了扬手中的几份文件,“其中最要紧的就是众、参议员初、复选。初选以县为选区,复选合若干初选区组成,每省不得超过8区。初选、复选设立选举监督,全省设立总监督,均由该地长官担任。先于初选阶段选出50倍本省名额的初选当选人,再由初选当选人于复选阶段互选产生。至于参议员,也需经过初选、复选两个阶段,先组成省议会,然后由省议会议员选举产生正式出席国会的参议员。所以,落实来落实去,省议会是此次选举的关键。”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袁金铠的观点,秦时竹见火候差不多了,示意袁金铠接着往下说。
“在座诸位都是人民党党员,此次选举,对我们人民党而言,是一次重要的机会,我们要竭力赢得此次大选,确保自己的执政地位,起码要在北疆各省巩固自己的地位。因此,”袁金铠拖长了声音,“我有几个建议,第一,各省议会要派出专门人员,组成国会选举工作委员会,全力筹备各项工作,确保顺利进行;第二,各省人民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统一思想,加强宣传,争取赢得多数地位;第三,各省政府主要官长要切实关心,防止在选举中出现乱子,若有什么不法行为,会同各驻军单位、内务厅予以弹压……”
袁金铠的话意思很明确,众人也心知肚明。来参加联席会议的,全都是人民党党员,在这种会议上说要保证选举顺利进行,无非就是要全力以赴争取人民党党员当选为参、众议员,个别人甚至在揣摩,这是不是意味着可以采取非常手段保证当选?当把疑问的目光投向秦时竹时,许多人发现他笑眯眯地坐在位置上,一言不发,很多人都从他脸上读懂了什么,彼此露出会心的微笑……无人反对!
秦时竹见气氛差不多了,当即拍板:“既然这样,就请袁议长会同各省议长到时候安排好议会选举,保障北疆人民参与、实践民主的机会。”
左雨农随即宣布第二项改组方案:“对政府架构也有一个明显的变动,初步打算增加办公、建设两厅,撤销后勤、军政和司法三厅,改革后,各省共设立办公、民政、内务、财税、教育、农林、实业和建设八个厅。新设的办公厅设立人事和秘书两局,前者掌握各地官员的升迁、调动和考核,后者负责各部门政情的报告和下达,各项文件和政策的起草及出台,各项会议的准备和举办等职能……办公厅由各省都督和民政长直接领导,由秘书长担任领导职务,增设副秘书长一人。”
设立办公厅是秦时竹提高办公效率的一招,但也是无可奈何的一招。北疆委员会建立后,秦时竹作为北疆领袖,一身兼党、政、军三任,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事务,左雨农有一次心血来潮,做了统计,发现秦时竹每天需要批阅的文件在80件左右,累积起来盈逾半尺,因此不得不依靠大量的秘书经办,一些不重要的文件由秘书提出处理意见,经秘书长同意后由秦时竹直接负责签字,比较长的文件由秘书先行阅读,概括出大概意思后报呈秦时竹处理……民国初年,流传着一个广为人知的笑话,就是政坛大亨的“三多”――孙中山大话多,袁世凯老婆多,秦时竹呢?就是秘书多!多达14个秘书,负责各方面事务的经办,就是这样他还经常感叹人手不够,说没有一天是早于12点睡觉的。
“巡阅使鉴于北疆经济建设的广泛展开,原有实业厅负担太重,故提议增加建设厅,建设厅的主要任务就是统筹安排北疆各省的实业建设,尤其是基础建设,比如铁路、水利、电报等,实业厅则负责各地工商企业的管理;后勤厅撤销后,原先对地方的物资供给由民政厅负责,原先对军队物资的补给,由军队专门设立机构负责,总之,军政要分开,按照这个道理,原先各省为了革命而设立的军政厅也一律撤销,具体工作纳入军队内部管理……目前,各省的高级法院、检察院已设立,各地的初级法院、检察院也纷纷设立,司法厅的职责权限和功能已分解下去了,撤销司法厅主要是着眼于司法独立,今后,警察权和监察权由内务厅行使,检察权由各级检察院行使,审判权由各级法院行使,法条解释权由议会行使,律师业由民政厅负责管理,不再保留作为权力机构的司法厅,精简下来的人员一部分进入各级政府,另一部分进入各级司法机构……”
军民分治、司法独立是当时一个时髦的字眼,秦时竹等人鉴于后世的教训,自然而然地会想到分权制约,而首要开刀的就是司法厅。虽然和后勤、军政两厅一样都是撤销,但对司法厅而言意义却大有不同。前面两厅撤销,无非是在政府领域内的消失,他们的使命将由军方设立相应机构予以接受和吸纳,本质上是一个重生的过程,而司法厅撤销,则是对司法总集权的打碎。
在秦时竹看来,既然司法独立,审判、监察、检察、警察各权独立,为什么还要存在司法厅?各权独立,才能有效地牵制和制约,如果有一个横跨其上的司法厅,能对法院、检察院的人事、财政、办公进行指手划脚,司法独立还是保障不了。如果司法厅不能干涉审判、监察、检察、警察各权的工作,那么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因此,经过激烈的争论,终于达成了废除司法厅的意见,原辽宁司法厅厅长张根仁转任实业厅厅长,司法厅下属人员打散,充实到各个部门。
各省代表虽然有心里准备,但还是对这样重大的变故有些猝不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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