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0)(1 / 2)
余令手指从他深黑浓眉上划过,顺着起伏笔挺的山根,在鼻尖上轻轻点了一下,跳到唇形完美的嘴唇上,微微用力,指腹就微微下陷到干燥温热的唇面里。
余令脑海中突然就蹦出三个字:睡美人。
噗嗤。
他忍不住笑,但越看越觉得成渊担得起这个称号。
而睡美人是怎么醒的来着。
余令想了想。
是被王子吻醒的。
于是他又往前凑凑,本来就亲密的两人瞬间变得更加密不可分,气息相融,余令轻轻吻上去,闭着眼,温和又柔情。
然而如潺潺流水的温情脉脉的吻在几分钟后,忽然激烈的如狂风骤雨,唇瓣胶合,舌【头】火热纠缠。
等真正离开床铺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余令刷牙的时候,看到红肿的嘴唇,忍不住就撞了胖边也同样在洗漱的成渊一把,欢乐中透着幼稚。
成月昨晚担惊受怕了一夜,就算成渊和余令回来了,一整夜也没睡好,总是担心他两是不是哪里受伤了,结果今天一看,春风满面,两个人的嘴唇都红肿的跟吃了个爆辣火锅似的,心中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忍不住翻起白眼。
之后余令就收到特物所的消息,结界已经重新建成,而其他城市因为没有鬼王这个大boss在,情况其实比京都好上许多,总体而言,未来是越来越好的。
然后就是经过一夜的问讯,钟翎的嘴根本没有那么严,在睡眠折磨下,没撑多久就把一切都交代了。
只是这说的话却匪夷所思,令人摸不着头脑。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本:他怎么还不表白?
攻读心,情感障碍,受热情主动。文案我要再润色一番,加一些玄幻色彩,没办法,幻耽校园实在太冷了,封面不太满意,重新约一个可爱封嘿嘿(/\)
有想看的元素也可以评论,我斟酌一下,合适就加
第140章
他一直说他就是钟翎本身,之前那个才是孤魂野鬼,他只是重新回到自己身体而已。
电话那头,李旭的声音有些古怪,似乎早有预料,却又像是有些惊讶。
余令对此不置可否,他什么都没说,只问之后他们打算拿钟翎怎么办?
这个啊。
李旭挠了下头,本来不应该和别人说的,但是余令之前帮他的忙,还救过他们的命,而且在这场战斗中也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和成渊都做了很多,所以李旭只是稍微顿了一下,就小声说道:本来是要治他杀人罪名,然后扔监狱里去坐牢的,但是由于他本身是极阳之体,对社会安定有很大的作用,如果他之前没有犯法的话,那倒还好,只是比较没那么自由,但是现在嘛,肯定没有以前那么好了,据说有很多搞研究的都在好奇为什么他的血对厉鬼有那么强的克制作用,他以后大概率就只能当个素材库了。
李旭说的比较隐晦,但里面的意思,余令一下就察觉到了真实的意思。
如果钟翎没有犯法,那虽然特物所眼馋他的能力,但顾忌名声,特物所也不能对他怎么样,最多也只能要求他多做一些抓厉鬼之类的任务。
但是他现在犯法了,那么这里面可以做的东西就多了去了。
把他关进监狱纯属浪费资源,特物所再和政府打一下招呼,这是为了社会安定的事情,再加上特物所如今的地位,政府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以后钟翎估计再也难到外面晃荡了,他会被关在一个房间里,禁锢自由,然后还要配合特物所修炼,当对敌厉鬼的武器,然后大概还要配合做一些研究等等等等。
真可怜。
余令毫无同情心的说了一句,之后他就想挂断电话。
李旭突然吞吞吐吐的说道:余令,你
已经确定这个钟翎是假的,结合余令出现的时间,还有余令和成渊的相处,以及余令冷淡沉静的性格,过于游戏的消灭厉鬼的身手,更让人瞩目的是他那好似怎么都用不完的符咒。
这一切都和以前的钟翎不能说没有关系,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余令好似没有察觉到,嗯?
算了,他既然没有挑明,那就是打算过安静的日子吧。
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是与不是,见仁见智。
李旭心绪万千,最后收敛思绪,稳住心神,没什么,那就先这样,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的你可以随时打我电话。
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只不过当时很多人都看到成渊是怎么对付鬼王的,所以特物所李碧春有过来询问一些事情,不过他态度不敢强硬,成渊的实力大家有目共睹,并且他还拥有一家大集团公司,不管从哪看都不是能够强硬态度来的人。
只不过李碧春这一趟算是白来了,他东拉西扯,好不容易进入主题,嘴巴都要说干了,对面余令握住成渊的手捏手指把玩,成渊就静静看着他,也没说什么话,但李碧春就是仿佛看到了正在热恋的小情侣。
他咯噔一下,一个成渊就已经是威胁了,再加上一个余令,还都是不属于特物所的自由人,这实力不可小觑。
他当下就立刻改了原本要对付成渊的计划,打算回去在好好合计合计,今天来就是探探口风。
然而成渊早早就已经进入社会,熟知交际那一套,并且还十分稳的住,他不想说,别人根本就无法从他口中得知人任何相关的一个字。
李碧春干坐没一会儿,就呆不下去了,他很忙,能抽出时间来这里已经实属不易,而且他还要回去特物所开会,和京都四家的人,还有政府的人,一起商量今后的措施和计划等。
李碧春很快站起来告别,送走他,余令轻轻踢成渊的小腿,看向窗外:下雪了。
外面白雪飘飘,里面,余令歪斜地靠着成渊,广阔的肩膀隔着层休闲长袖和余令的背脊贴贴,两人享受片刻难得的平静。
余令以前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谈恋爱?和另一个人牵手接吻相拥,甚至是进行更紧密的接触,他们难道不觉得恶心,无法接受吗?
然后现在余令懂了,当你喜欢一个人,就是会不停地想要靠近,更亲密的接触,让他成为你特殊的存在,让你成为他特殊的存在。
手臂揽过余令的腰身,收紧,成渊下巴蹭蹭他的额头,随之自然的落下亲吻。
余令鼻尖溢出轻哼,享受的闭上眼睛,扭头抬下巴,成渊则微微俯下,两唇自然交叠,明明才交往没多久,就已经有了十分深切的默契。
一整个白天,余令都和成渊呆在别墅,成月不想吃狗粮,识趣的跑到外面去找好友,有周黎跟着,成渊并不担心她的安全。
他们在阳台上晒太阳,去院子里小小切磋几下,一起看电影,一起做饭。
成渊比余令高差不多一个头,身形也比余令更健壮一些,余令偏比较修长,整个人可以完全贴合的躺进成渊的胸前,做饭的时候,成渊下巴抵在余令头顶,仿佛变成余令的随身挂件,跟着他挪动身体,整个过程几乎没有分开的时候,黏黏糊糊小情侣,成月若是看到这一幕,肯定会庆幸自己英明的决定,不然肯定会吃狗粮吃到肚子爆炸。
余令没特地研究过做饭,他只会简单的一些面条之类的,说不上好吃也不会难吃,也就是纯粹的食物的味道,成渊并不纠结口腹之欲,更何况他更享受的是两个人一起做这件事情,整个人都被一种暖洋洋的情绪包裹,内心也仿佛是在秋日的午后,悠闲舒坦的逛着秋千。
余令被他抵着头顶微微左右摇晃身体,忍不住笑出声:哈哈哈,你好像一只大金毛。
那你喜欢吗?
成渊的声音低沉磁性,说话的时候,震动从贴着的胸口传递到余令后背,酥酥麻麻,弄得余令忍不住扭了扭背脊,哈哈哈,痒。
成渊手轻轻搭在他腰间,手指轻轻摸过一块块腹肌,嗯?
余令一边笑着一边说:喜欢,很喜欢,你别挠我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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