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3章 对战程朱理学二(1 / 2)
陈瑛这段话当然也有漏洞,他驳斥的是韩永提出的‘礼仪要求丧夫的女子不能改嫁’,而不是‘丧夫的女子不能改嫁’。这两者当然有区别的。他其实也不能提出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孔子有允许丧夫的女子改嫁的意思。
但陈瑛占了先手,首先提出质疑,宋麟、韩永等人就不能马上反过来质疑,在传统的文人看来反过来质疑属于十分没有文品的行为。敢在允面前进谏的都是人品过硬的人,自然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趁着宋麟等人无话可反驳,允下令宣读第二道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先帝定殉葬之制,然子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是以京城从即日起,外地自旨到之日起,废除殉葬之制,钦此。”
“陛下圣明。”在场的所有大臣都跪下说道。殉葬之制,早在秦代就已经废除,要不然秦始皇也不至于造一堆兵马俑来陪葬自己的陵寝,历朝历代在朱元璋之前从未正式恢复过(蒙元不算)。儒家也一直认为这是十分不人道的行为,在当年朱元璋刚刚提出殉葬的时候就有人反对,只是朱元璋没有搭理而已。
宣读了这道圣旨,侍者宣布退朝。
待允离开奉天殿、众人散去后,在离开皇宫的路上,宋麟对韩永、黄魁等人说道:“虽然陛下任用陈瑛来反驳我等之意,我等也确实一时间难以找到话语驳斥,但这并非是我等信奉的理学有错,而是我们对理学仍旧钻研的不深。大家回去后找出《礼记》《论语》等记载着孔圣人言辞的书籍和程朱三位先贤的著作,仔细研习,一定要驳斥了陈瑛的话,让陛下收回成命。”
“我等回去后定然会仔细研习理学,领悟三位先贤的深意,说服陛下收回成命。”韩永等人也说道。他们商议已定,四散回衙门研究儒学去了。这些人所在的大多是清水衙门,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更有一部分人的本职工作就是研究历朝历代的礼制,所以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上班时间做私事。
而允也没有就此打住。退朝之后,他对来到乾清宫的陈瑛、原质、李士鲁等人说道:“这几日,朕料定宋麟等人必不会放弃,一定会仔细研习《礼记》《论语》等先贤书籍,以驳了陈爱卿的话,让朕收回成命。”
“而朕,也要借着这个机会驳了理学中的谬言,使得广大士子不被理学中的疏漏所蒙蔽,恢复孔子的本意。”
是的,允之所以要在朝堂之上公开废除鼓励寡妇守节法令的旨意,其一是为了昀兰能不惹非议的出嫁,二就是为了打击程朱理学。要不然,他完全没有必要公开废除这条法令。皇家毕竟是有特权的,他即使不下达这道圣旨强行将昀兰出嫁也不会有几个文武官员不长眼的进谏;即使有人进谏,他也可以当做没看到。
允接着说道:“程朱理学之中,对于天理的说法还有些道理,虽有瑕疵,但瑕不掩瑜。”
“三纲之说虽源于董子,但孔子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只是将孔子的原话用更易听明白的话语又说了一番,自然也无错误。但程朱等人对三纲的阐释却谬矣。”
“程朱等人对父为子纲的阐释颇有无论父母做何事,子女皆不能反驳,须得百依百顺,丝毫不得违逆之意。可这岂合孔子的本意?”
“《论语》有云: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知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由后文可得,孔子所言无违并非是不得违背父母之言,而是不得违背礼仪,依照周礼孝顺父母。但程朱等人却断章取义,只对学生言到:孔子之意既是无违。”
“再说夫为妻纲。《礼记》中庸篇有云: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
“不论是符合君臣之道、父子之道、夫妻之道、兄弟之道亦或是与友人交往之道,均需要聪慧、仁爱与勇敢。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岂是仁爱之理?又岂是聪慧之人所为?”
“至于‘存天理,灭人欲’。朕也要谈几句。”
“何为天理?何为人欲?朱熹曾言:“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若事事都是如此清晰明白,倒也好说。但天下万事,岂是都和饮食一般能分的如此清楚?既然分不清楚,‘存天理灭人欲’在儒学不兴、读书人稀少之地,必然变为当地士绅任意处置百姓的言辞,为害甚大。何况孔子虽也说克己复礼,但也并无以律令之法来压制百姓之事。”允没有完全否定‘存天理灭人欲’,因为在儒家的思想内部想要完全否定这一点并不容易。
允最后说道:“总体而言,理学并非一无是处,朕也并非是要将理学彻底批倒,但理学中的谬误如此之多,若是任凭其肆意传播,歪曲孔子的本意,为害甚大。诸位爱卿都是我朝真正尊奉儒学正统之人,一定要驳倒了理学中的谬误,吸收理学中继承了孔子原意,以及一些孔子讲述晦暗不明、程朱阐释的十分妥当的言辞,以正儒学。朕就拜托诸位爱卿了。”说着,允对他们团团作了一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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