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被掳未央身世揭晓4(1 / 2)
见未央似有平静之态,示意侍婢松开未央,她有些迷迷糊糊,再看眼前分明是人哪里有怪兽。
“雪楹,你想走,什么时候都可以,这里绝对是来去自由,你不用担心。先把药喝了,明天你要去医馆还是哪里,都随便你!”他以为她的一切都是想离开他,甚至是迫不及待的离开,现在只能轻声哄劝着,见她的神情也一点点缓和下来。
婢女将她抱了起来,明忆给她喂着药,而她现在脑中全都是丽妃、惠妃、皇后,乱到极点,想哭却又怎么也哭不出来。
明忆将勺中的药汁吹凉,送到未央嘴边,她尝到了苦下意识的推开,不想将那碗药也推翻,那里面还是热的,全泼到明忆手上和身上。
“哎呀,王爷!”婢女们忙放下未央,去给明忆找药。未央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闯祸忙起身道歉,却因刚刚苏醒身子虚弱跌在地上。那一刻,她恨这身子到了极点,下意识想起了苏青宁,想起了苏青宁!!
“我没事、没事!”明忆也急了,这个雪楹状况连连和未央倒是很像,他无奈失笑,都什么时候了,竟还想这个。
他本想将未央弄床上躺好,她自己蹲在地上从床头柜里拿出小药箱,“这里面有烫伤膏。”
婢女们忙拿了过去,手忙脚乱给明忆上药,未央不知所措的站在一旁,看着那被烫红的手,恍然想起那一日,她也是这般烦躁不愿意吃药,打翻烫伤了安允灏,他也是和明忆一样又痛又急的说,“我没事、没事!”
不过安允灏比明忆凶,他还吼她,“你这个死女人,给我乖乖躺好,尽会惹麻烦!”
很快,明忆就上好药了,未央的心也安了下来,没有烫起水泡也没有破皮,已经是万幸了。婢女再端药给未央喝的时候,她没有吭声,很顺从的全部喝下。
“对不起王爷!”虽然知道道歉于事无补,但她还是愧疚。
明忆没有说话,只是忽而用很陌生的眼神看她,“雪楹,为什么看美人图你会晕倒,是哪幅图......”
“你别问。”她忽而打断,而明忆果真就没有问了,只是起身道,“我还要进宫一躺,你就好好休息吧,明天,明天我让人送你去医馆,今晚......你就当忍耐也好,熬一晚吧!”
她强行要走,似乎伤到明忆了,未央也不知道怎么解释,索性什么都不说。
“其实北凉也还不错,你不想待在王府,也可以有很多选择,北凉的水很清、天很蓝、草很绿......”
未央听着明忆的话,一直没有抬头,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没有回头,只听见门吱呀一声,他便走了出去,随即是那略显沉重的脚步声。
房内还有他身体散发的淡淡桑格香,北凉的人基本都有,或许他知道她不是北凉人,只是她什么都不肯说,他也就不免强。
自己的包袱还在桌子上,婢女们都退下了,未央起身喝了杯水,望着桌上摇曳的烛光有些发呆,想着这儿的天很蓝、草很绿、水很清......可是,却都不属于她。
其实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这个未央一直坚信,哪怕现在她也努力活着。她一直觉得情、爱,不是生活的全部,更不是她的全部。
可是她只是个女子,也想找个疼她的人,相夫教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一辈子。她不是没有犹豫没有彷徨,不是没有想过要不要换一种方式生活,毕竟她早已是自由身,她也有守宫砂证明清白,她根本就不是辰王妃,更不是素娴郡主,她是雪楹,只是和未央长得相似脸庞的另一个人。
可是,命运却不许她如此,都说不信命,可是有些事真仿若冥冥之中注定了一般。她逃不掉,如今也不想逃。
如果这是天意,那么,她只能面对。
生活赋予她太多太多,让她成了惠妃的女儿,让她这一生必定不寻常。她是雪楹,是惠妃的雪楹,可是,她的父亲又是谁?
那段三妃争后有太多太多的谜题未解,就连她的出生她的成长都是谜,她不得不回去了,她一定要回去,不为自己,也要为娘回去!
“砰”突然后颈被人一击,她还没反应过来就昏倒在地。
“把她弄醒!”
迷迷糊糊中听见有人厉声说了一句,一捅凉水就给冲了下来,未央整个人立即就清醒过来,狼狈的抹去脸上的水,睁开眼睛只瞧见一个嬷嬷站着跟前,作势还要泼水。
未央下意识的躲开,“哗”的一声,水泼到了地上,那嬷嬷顿时就火了,却听主子说,“都知道躲了,看来已经醒了。”
未央寻声而望,只见华妃端着茶杯坐在椅子上,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姿态。
“见过华妃娘娘,娘娘吉祥!”未央忙行礼,心中却叫苦不迭,明忆还说王府安全,这回倒好,华妃直接王府就拿人了。
“本宫的话你是当耳旁风了吗,还敢住到王爷府上?”华妃勃然,一杯茶砸到未央手边,“给你两条路,要么死,要么滚!”
未央瞥见自己的包袱也被他们带过来了,忙从地上拾起,“谢娘娘成全,我这就走!”
“选第二条?”
“嗯。”
“哼,也不过如此!”华妃烦躁的冲嬷嬷摆手,“将她带下去。”
“是。”嬷嬷瞪着未央,示意她跟上。
从华妃宫里出来,未央一路就跟着那嬷嬷,天已经黑了,然而宫内却灯火通明。未央也没来过这皇宫,根本就不知道宫门到底在哪里,就这样随着嬷嬷在宫内乱窜,忽而她停在了一个宫殿门口。
“这是哪?不是要出宫的吗?”未央抬头看着这连个牌匾名字都没有的宫殿。
“出宫?”嬷嬷诡异的笑了起来,“是会让你出宫的,不过不是现在......你们两个过来,她就交给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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