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忍无可忍的柳向晚(1 / 2)
眉眼中依稀认得是林慕蝉,但是她苍老的太多,我终于明白林慕蝉为什么要自杀了,能让年轻女人自杀的事情不多,毁容算得上一件。严格来讲林慕蝉不算是毁容,只是过度衰老了,如果是自然衰老,估计林慕蝉还可以接受,可是眼前的林慕蝉一望之下,便让人心生恐惧,因为那张脸,根本就不是人脸,人的脸老不到那种程度,如果说白鹿观墓底宫人只是老的非常诡异难看,林慕蝉这个程度就可以用恐怖来形容,比墓底宫人老得多。
林慕蝉古镰断臂之后,飞天去了,浮来山姥的胳膊横生在自己肩头,林慕蝉已经觉察到了身体的诸般异象,皮肤已经在迅速老化,很多生理器官在快速萎缩,这是林慕蝉要自杀的直接原因,因为身体内部的事,只有她自己知道,翅膀变成黑色,脚趾头逐渐变成毛茸茸的利爪,而且很多女人私密事,她说不出口。
当初林慕蝉飞落在空地上时候,就已经预料到自己将变成这副模样了,而且肩头被寄生了一只胳膊之后,随着身体结构的改变,情绪性格也会有极大的波动,在极度痛苦的情况之下,做出自杀的选择,是一种解脱的需要。
我想立即现身,但面对林慕蝉这种样貌,我不可能和平时看她的眼神一模一样,倒不是我见林慕蝉变换模样当即就不喜欢她了,而是我的惊异神情容易引起林慕蝉极端情绪大爆发,说不定当时就自杀,所以我的出现要讲究策略,最好是突然抱住她,这样既让林慕蝉心存温暖,说明我并没有嫌弃她,又能防止林慕蝉自杀。而且这是我和林慕蝉修复关系的大好时机。在此事上,我更像一个赌徒,我相信我有能力让林慕蝉恢复原貌,以此为赌注。要知道人非圣贤,我也一样,如果林慕蝉一直是这副模样,我怕忍受一个月都很困难,但是目下我得让林慕蝉振作起来,我会说些我根本就不在乎她变成什么样子之类的话,然后安慰她,最终让她恢复原貌。这不叫心机,也不是我多么薄情险恶,只因为我是个活生生的人,是人就不会纯洁到忘却自己,每个人都是利己的,但在利己之余,每个人都会爱其他人,前提是不能太难为着自己。这是人性。
当了解了人性,就会发现自己周围每个人都对的住自己,而不会在朋友圈里整天发一些‘这十种人不能交往’等鸡汤文了。
爱情可以美好到林慕蝉在一冲动之下替我去死,我在一冲动之下也可以替林慕蝉去死,但我们若有变故,比如我苍头白首,目不能视,口不能言,吃喝拉撒都在炕头上,而林慕蝉青春正好,需要殷勤服侍我几十年,这就是一种摧残了。同样的道理,此时此刻,我可以为了换回林慕蝉的容颜以身赴死,但如果让我面对这副容貌的林慕蝉过完下辈子,估计我会早于林慕蝉自杀,不是我薄情,而仅仅因为我是个人。人性之中总有很多不完美,甚至在外人说起来是罪恶,我们习惯于置身事外,站在道德制高点对别人横加指责,比如见死不救了,见利忘义了,见异思迁了等等等等,从来不设身处地的站在那人角度想一想。如果设身处地一想,发觉自己理解了被道德指责的人,说明自己还是纯良的。那些咬着牙说换做是我,我绝对不会那么做的人,内心往往更加阴暗,这是人世经验之谈,君子不可不察。
主意已定。我悄悄的走了过去,走到切近,看林慕蝉脸颊时,真的有些把持不住,不但整个脸布满了枣核纹,而且脸上疙疙瘩瘩像桑葚球儿,我索性闭了眼睛,想象着林慕蝉平时的样子,上前一把将她抱住。现了身形。
林慕蝉忽然吃那一惊,哎呀叫了一声,要将我推开,我为了表达真诚,口中说道:慕蝉是我,王得鹿,我早就来了,你不能离开我。
然后我在她额头上亲吻一口,感觉林慕蝉额头上黏糊糊的,有一股异味,总之很不舒服。林慕蝉大叫一声,用尽平生气力将我推开,挣脱开来,抬起脚正对着我胸脯就是一脚,别看林慕蝉流浪多年,早年在孤儿院小学,是练过舞蹈的,抬腿就能踢到自己额头。那一脚将我踹翻在地上,林慕蝉发疯似的大叫:王得鹿,你知不知道你是天下第一大蠢货,你碰了我,你也完了,来看我就看我吧,偷偷摸摸的抱我做什么,你个蠢货,我抓麻雀试过了。
说着林慕蝉大哭了起来,从腰间包里掏出一只死麻雀,那麻雀老的毛都掉没了。我这才知道林慕蝉现在是一身的死肉,凡是碰她一下的活物,都要变作浮来山姥那副模样,这就是浮来山姥寄生手臂之厉害处。
林慕蝉哭哭啼啼的从我腰间抽出鹿骨刀来。我只觉得心跳翻倍,手臂上脸上有黑丝游走,皮肤急速的松弛下来,忽然之间,非常讨厌自己,恨不能自己杀死自己,连和别人说话的想法都没有。
我伸手去摸鹿骨刀要自杀之时,却发现林慕蝉已经将刀摸走了,林慕蝉手持鹿骨刀说道:我知道你此时此刻想死,待会咱们两个一起死,死了烧成灰,混在一起,也不枉了这几个月来的情分,我先和张大爷交代几句话。
我忽然明白了林慕蝉是多么不易,心志比我坚韧的多,如果是我最初被浮来山姥寄生一臂,我绝对活不到现在,早就去自杀了,因为那股厌恶情绪非常强烈,恨不能当时就化作一把骨灰,一了百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