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捡尸(1 / 2)

加入书签

白朝在大街上吊儿郎当走着,时不时踢一脚街道小石子。

很难把这么一位吊儿郎当的人,和华娱、乐影老总联系在一起;处理完明莞的事,已到了晚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我怎么就这么傻啊!”白朝一边走着,一边小声嘟囔,“我就应该偷偷留下北影美女们的联系方式,然后再大义凛然。明莞这丫头也真是,为她做那么多才给个吻……”

白朝想了一路了,心里很不平衡。

自己为明莞,将整个江南都发动了;更是霸气收购两家公司。按道理,明莞应该以身相许才是,可自己啥也没捞着。想想北影美女的翘臀、小蛮腰,还有蹭在自己身上奇异的触电感。白朝心里就痒。

“要是能在路边捡个美女就好了。”白朝燥热不已。

正想美女的时候,一阵幽香飘来;突然身子被撞,一位女孩跌跌撞撞碰在白朝身上。眼看就要摔倒在地,白朝急忙将女孩扶住。

除了女孩特有的幽香,还有酒气,“带我回家!我要回家!”女孩激动的喊道,声音却已迷迷糊糊、犹若一只蚊子。

“你家在哪?我送你……”看到女孩容颜时,白朝再也说不出话了。

标准的瓜子脸蛋,配合长长的波浪黑发;浅蓝的短衫遮盖了热裤。一双细嫩的腿,明晃晃的露在外面。加之因酒而朦胧的眼睛,一切都显得如此诱人。要比那些投怀送抱的北影美女,还要漂亮精致!

说美女,美女就到!

“我去你家!”女孩醉眼朦胧说着胡话;发出咯咯的傻笑。漂亮女人,再露出傻傻的笑容,着实勾人心弦。

完全失去意识的女孩,将白朝脖子勾住;两人脸蛋近在咫尺,“我去你家!带我去你家!”酥到骨子的声音,要人命。

白朝咽咽口水,一本正经的说,“我没家,咱们可以去宾馆。”

女孩却一直重复着,“带我去你家!我要回家!”完全喝高了,有些不醒人事。

“你说去我家,就是同意我带你去宾馆对吧?点头就代表你同意了。”白朝问道;然后,很不要脸摁了摁女孩头,令女孩做了个点头姿势……

白朝开心的笑了,“你点头了,那就是你同意了。好,我带你去宾馆!”

这是女孩自己同意的,如果自己不听从,便有些不太绅士了。

白朝很激动,自己碰到网上所说的‘捡尸’了。真是艳福不浅啊!但同时也很紧张,要是被发现,自己英明神武、帅气非凡的形象不是毁了吗?

小心翼翼看了看四周,见街道没人;白朝才将女孩背起。

可刚背起没多久,只见街道转角迎面过来一群‘竞走’大爷大妈;这是城市很流行的一种老年健身方式。一群大爷大娘组成一个团队,放着广场舞音乐,在街道疾步而行。

“小伙子,你什么人?”

竞走队大爷大娘看白朝疑神疑鬼,纷纷停住脚步;领队大爷警惕看着白朝。

白朝很方,但多年说谎吹屁本领不是白练的,“女朋友喝醉了,我背她回家。”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