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胎到头七(2 / 2)
而这条信息,也并不算什么把柄,辛家人根本不会在意。
陈长安也只是摇了摇头,脸上浮现一丝惋惜,继续看着下面的资料。
对他来说,下面的消息才是最为有价值的。
辛格豪有两子分别是长子辛主和次子辛彬。
高丽国有着非常浓厚的长子情节,所以辛格豪安排长子辛主掌管位于东瀛的大本营,次子辛彬则掌管位于高丽的新产业。
兄弟二人风格截然不同,长子非常传统,喜欢用家族势力。
次子辛彬有国际化思维,广纳八方豪杰,加上他本身才能突出,又赶上高丽国那时候正是经济起飞,位于高丽的企业在很短的时间就超过东瀛大本营资产的数倍!
长子辛主见此,感到了极大的危机,偷偷增持位于高丽的企业股份,这过程中似乎做了许多搅局高乐高层的事情,让辛格豪大怒,直接解除了老大所有的职务,赶出权利中心,让其弟弟接管了全部。
而长子不甘失败,一边修复和父亲的关系,一边状告二弟在接管之后对高乐的旧部进行清洗,并经常对父亲说,再这样下去,高乐就不姓辛了。
高丽财阀经济历来以亲戚纽带维系,因此在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的问题上,辛格豪选择了后者。
不到半年时间,辛格豪调转枪头,全面打压小儿子,想重新扶长子上位,并且宣布解除小儿子辛彬的全部职务。
辛彬自然是不可能同意,当即宣布辛格豪的解职令无效。
同时,母亲重光初子找到了优衣库会长柳井正、瑞惠银行等一群重量级帮手,说服股东,鼎力支持小儿子。
在老妈的帮助下,辛彬召开紧急董事会,宣布解除辛格豪会长职务,只给了个“名誉会长”的虚名,从此父子彻底反目。
兄弟二人激烈的内斗,不断地相互爆料,这方便了检察机关。
于是,全家被起诉。
高丽国财阀大于政府,高丽有个著名的“三五法则”,也就是财阀反追,一般第一次会叛个五年,第二次开庭就会改判三年,再继续就会变成缓行,财阀根本不需要坐牢。
最后,高丽国高等法院宣判,判处辛格豪因贪污渎职处以3年有期徒刑,处罚金30亿韩元,但因年岁较高等原因,获得监外执行,直接释放。
一年前,辛格豪九十九岁,逝世。
其长子辛主获得25%遗产,次子辛彬获得41.7%的遗产,长女辛英子获得33.3%的遗产,小女儿辛美没有分道任何遗产。
虽然辛彬有母亲的支持,并且获得了近半的遗产,但辛家二女和其他人都站在长子辛主的一方。
辛主在东瀛继续发展着高乐,但一直在觊觎高丽的产业。
只要辛彬出现问题,那辛主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出手。
“驱虎吞狼是个好办法,但很容易养虎为患,被其反噬啊!”陈长安摸着下巴。
现在对付辛彬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拉拢辛主,让其对辛彬进行釜底抽薪。
但辛主也非善类,而且二人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极度的亲m国,亲东瀛国,陈长安以华国人的身份接触辛主,必然会让其心生警戒,辛主也未必能够按陈长安的意愿去做!
“看来需要再找一个帮手出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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