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读书人(2 / 2)
“嗯,外面楼道被我装修的时候弄掉了,想要去二楼从外面的电梯不行,要走里面。”
沈健愣了愣,“你不会告诉我,这一楼和二楼都是你家的吧。”
张重笑了笑,“三四五六也是。”
“阔气。”沈健竖起了大拇指。
其实他想不通的是,既然是弄的这么大,为什么不去买个别墅,别墅虽然未必有这么大面积,但是胜在整体设计比较好,而且好一点的别墅还有个大院子,最关键的是,别墅便宜啊。
他是江阳人,这片的房价他还是清楚的,这一栋楼没个好几千万根本拿不下来。要是买别墅的话,鸢尾公园对面的富大山庄里面的别墅也就几百万一套,这钱能买好几套了。
有钱人的想法……不对,我自己好像也是个有钱人啊,沈健摇了摇头,心说这大概是文人的癖好。
“芃芃去上学啦。”见家里面没人,沈健问道。
“嗯,去上学了,过一会儿我去接她,你中午就别走了,在这吃饭吧。”
“这怎么好意思。”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平时都是自己做饭,也不会特意给你加菜的,我们吃什么你就吃什么。”
沈健笑眯眯地说道,“好,今天尝尝你的手艺。”
两人到了书房之后,张重在书桌上找纸和钢笔,“这笔还是你之前送我的,我这里写硬笔的纸都是普通的纸,我就凑合着用吧。”
“嗯,没事的,没有那么多讲究。”进了书房之后,沈健四处打量了一番,看到地上有一堆写了毛笔字的宣纸,他好奇地走近看了起来。
看到上面一张,他惊讶道,“写的这么好的一幅字,就扔在地上?”
正在找纸的张重回头看了一眼,沈健说的是他昨天晚上临的一部分《九成宫醴泉铭》,他平时较少临欧楷,昨天临了一点,觉得不甚满意,就随手扔在了纸堆里面。
其实他临帖也很少把临好的字收起来,一般情况基本都会扔在纸堆里面。
“沈兄平时也喜欢书法?”张重笑道。
“我中学的时候被逼着练了一段时间,中间断了就没再写过,虽然我练的时间不长,不过这《九成宫醴泉铭》我却是知道的,这比当时教我写字的那个教授还写得好,扔在地上着实可惜了。”
“没什么可惜的,不过是几个字而已,想要写的时候倒点墨水不就行了。”
张重是觉得这种临帖的字没什么好的,没什么记忆点,就算是保存下来,可能过段时间他就会忘了这幅字是什么时候写的,写的时候心情是怎样的。
如果没有这些东西,那么这么一幅字对他来说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反而是有时候偶然写出几个字来,比如之前给何如初的雄鸡图题字,就算是写的未必有平时在家写得好,但是却意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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