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太小了(1 / 2)
盛白把车从地下车库开出来的时候,就看到秦瑟小小的一团,瑟缩在车库门口的石头上,有点魂不守舍的模样。
男人按了一下喇叭。
秦瑟抬起头,一双水汪汪的眸子里尽是水汽。
她快速的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然后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你的车可真帅气……”
秦瑟指着盛白的车,有些不敢相信的模样。
盛白听出她的夸赞有几分勉强的味道,他也不生气,男人从车里探出半个身子,拍了拍自己的车身,“我也觉得很帅气,要不要上来试试?”
秦瑟起身,揉着自己已经蹲麻了双腿,她围着盛白的车转了一圈。
别人都是开法拉利的跑车,盛白却开了一辆闷骚红的老爷车!
这个车型虽然不难看,但是跑在大街上,大概也会招来别人诧异的目光吧!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很少有人会花大价钱,买这么一辆老爷车。
秦瑟倒是挺喜欢这个车型的,她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在凉城的时候,她的爷爷就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老工人,那个时候爸爸还没那么嗜赌成性,小时候经常带她去修理厂给爷爷送饭,修理厂的一角就堆放着一些废弃的车,秦瑟小时候淘气,会爬到车的顶上假装自己是司机,超人,钢铁侠……
那个时候她还不到6岁……
她摸了摸前后左右的配件,这才拉开车门坐进了副驾驶,说了一句:“走吧!”
盛白笑着将安全带给她扯过来。
“不要小瞧我家大红,她跑起来速度也是惊人的!”
“大红?”秦瑟纳闷。
盛白拍了拍方向盘,“它就是大红,我媳妇!”
秦瑟被他的说法逗乐了。
她扯过安全带给自己扣上。
“那就麻烦你媳妇带我一程吧!”
盛白觉得她这会儿心情可能好一些了,于是打开车载音乐,有点古典味道的爵士乐,加上这具有年代感的车,真是绝配了。
秦瑟欣喜的发现,盛白简直就是个宝藏男孩,他喜欢的音乐和她喜欢的竟然是同一种风格。
“这首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1924年进入纽约亨德森乐队时随性创造的一首单曲,那个时候他还不是爵士乐之父,前期的作品很少,民间有人把这首曲子命名为《迷踪》,恐怕全世界知道这个曲子的也不会超过一万人,没想到你竟然有收集!!”
秦瑟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颊,有些激动的喊道!
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曲子,就算是资深爵士乐爱好者,也不一定知道路易斯曾经在一个温暖的黄昏,随性创作了这首曲子,并且被无意间录下来,流传在很小的范围内。
秦瑟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曾经有一个人,在她人生最为艰难,最为困惑的时候,就是用这首曲子为她打开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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