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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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把人族的根基打牢,司马良默默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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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爸爸,这个是什么?”

“这是合欢,”大壮翻着手里的一本书,“和血消肿止痛,受了伤把它捣碎,有效果哦。”

他儿子搔了搔头,“爸爸那你拿着吧,你不是总受伤吗?”

“好好好,”大壮一脸宠溺,把儿子手里抓着的合欢草塞进了腰间的恐龙皮袋子里。

大壮今天休息,特意来陪儿子玩。他现在的工作已经不是花部落的狩猎队长了,而是在目前的华夏大部落做一座城市的守备队长——说守备司令更高大上一点。

以花部落为首的几大部落融合,加上收拢来的小部落人口,司马良迅速铺出了五座城市。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造出的城市叫夏都,也是华夏大部落名字的来源,教育、科技、修炼、行政等功能都在那。

火山部落原址经过修缮,又迁回了一部分人,现在那里有沃拉斯尸体变成的腐殖质,十年之后,就是一大片黑土地。这座城,叫烈山镇,摩什驻守在那里。

金刚部落的原址离夏都不远,作为夏城的卫星城,承担一些工坊、火窑之类的任务,名字叫陶唐城,爵德在那里练习司马良教给他的武学功法。

博克部落还是交易的中心,原本的兽栏之类的建筑被拆除,变成了仓库和市场,此地叫做有熊市,巴库在这艰难地吸收灵气,他褪去了全身稀奇古怪的鳞片,修炼司马良从常宝国那里拿到的功法。

迅猛龙部落原址也起了一座城,把所有的畜牧业和驯兽人员都放在了那里,天然的草场和青储窖、分区放牧等技术让这个城市,这个地方叫做牧野邑,卡纳莎驻守在这。

而大壮,目前就是陶唐成的守备司令,要负责狩猎有威胁的巨型野兽,镇压报复社会的疯子,还要给部下教授知识,忙的狠。幸亏司马良没把酒这种东西造出来,要不然这些守备司令的压力更大。

对了,他向司马良请求过后,大壮和他的儿子以后姓司马,算是司马良的义子,大壮就叫司马壮,他儿子呢,司马良给起了个名字叫司马舜。

“没想到肉体年龄大还有这好处。”某个跟大壮一样年纪的人说。

“爸爸,这个又是什么啊?”司马舜跑跑跳跳,从树皮上拿下了一样东西。

“这是蝉蜕,”大壮看了一眼,回答道,又翻了下手中的书,“它的作用很广泛,而且有些我不明白,要回去问司马先生。”

“爸爸,还有你不知道的东西嘛?”

“当然了,”大壮合上了手里的《本草纲目》,“他们每个字我都认识,但是组合到一起就我就不认识了。你不要学我,要学你司马爷爷。”

“我知道了,”司马舜点了点头,不得不说有灵气的世界里,孩子的天赋就是强。这个从巫的阴谋中幸存的小孩,在司马良的教导下,识的字跟他父亲差不多了。

“等我学会那个【遍识本草】之后,你说我就能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用处了,可惜我还要学箭术,要学【百发百中】,”大壮对儿子说,“你要多读书,别跟你爹似的,学个技能这么费劲。”

【遍识本草】如果你手中有《本草纲目》,则其中记载的东西在你见到之后,自动记住其用法。这是药圣李时珍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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