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萌受,腹黑大少追夫路_141(1 / 1)

加入书签

光是听他的声音,就可以想象到电话那头他那猥琐的笑容。

为了方便妹妹上学,他不得不找个离学校近的地方,可面对学区房的高昂租金,何晨朗不由皱起了眉头。而他常年在酒吧工作而认识的言子烨刚好在离自己妹妹学校不远的地方租房子,于是他就提出了合租的请求。

在酒吧的时候还觉得他是个正人君子,名字听起来也很斯文。可没想到合租后才真正了解,言子烨不过是个披着白菜外表的花心大萝卜!

隔三差五地换女友,而且还每天死皮赖脸地蹭饭蹭菜,最令人无法忍受的便是他自带“混乱”的体质,简直就是行走的“搞乱”机,走到哪儿乱到哪儿,何晨朗刚整理好的房子,他一回来就瞬间成鸡窝了。

他唯一还算有良心的地方便是他平常和女朋友开房都是跑到宾馆里……

何晨朗有一次煮饭做菜时唱的歌被他听到了,言子烨像是挖到宝似的用惊异的目光看着他。

虽然已经是成年,但何晨朗的声音却不是像大多数男人那般沙哑,而是轻柔中带着磁性,唱起歌来宛如一只夜莺,那灵动悦耳的声音仿佛是纯净得一尘不染的山泉,令人不由沉醉。

言子烨如获至宝!

于是就这么“顺理成章”的,何晨朗成了他的酒吧“替唱”,每当言子烨没有空而他有空的时候,他就会代替他上台唱那么一两首歌。

言子烨作为酒吧的歌手兼老板,却给他一种十分不靠谱的感觉。有这么一个不靠谱的老板,酒吧的生意不算太好却也不是很差。

安顿好妹妹后,他只身前往酒吧。跟以前的几次一样,他一上台就迎来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十分有礼貌地朝众人鞠了个躬,带着几分羞涩和拘谨,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一身水洗蓝牛仔衬衫但是很配他白皙细腻的皮肤。

先试了试手中的吉他,找回手感后他点头示意可以开始。十分柔和的吉他声,如行云流水般的旋律,具有颗粒性的声音,清脆的音质。明明实在弹吉他,却让人感觉周围更加安静了。

比较长的前奏,当终于有人意识到他唱的是bigbang的《ifyou》之时,何晨朗已经开口唱出第一句歌词。

与原唱不同,他的声音更加柔和清脆,纯净空灵,让人仿佛一瞬间置身于一个梦幻却又带着丝丝忧伤的世界中。而且他的韩语标准得让人不由怀疑他到底是不是韩国人。

最令人惊讶的是,他一个人既然能将好几种音色切换自如,时而轻柔时而低沉情感爆发处又变得高亢,让人感觉自己不是在听歌而且在看戏,一部人生大戏。

“我怎么感觉唱得比原唱还好听。”一个妹子激动道。

“别影响我听我家男神唱歌,早知道他不经常上台!”另一个妹子瞪了她一眼,继续沉醉在歌声中。

当唱到那句英文歌词“ifyou~ifyou~”时,他黑曜石般好看的眸子闪着泪光,如果你……如果你当时能够明白,一切会不会就不一样了?如果当时他不那么天真,会不会就不是这样的结局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