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个男人生孩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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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轻舞很美。

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气质,都能和“国色天香”这个成语上划等号。

但她却又是天下第一叛逆。

放着豪门大小姐不当,偏偏去当叫花子头,还不止一次的在公众场合,祝福沈老早点挂掉。

有大背景,能力出众,心狠手辣,还是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麾下无数偷鸡摸狗之辈,能在悄无声息中让人消失的娘们,无疑是最最不能招惹的。

宁吃三斤土,不惹沈轻舞。

这就是江湖上真实度最高的传言。

但如果那些人,看到现在的沈轻舞后,肯定会把下巴惊的掉下来。

因为这娘们,现在就穿一身尽显她高雅、尊贵的黑色长袍,秀发光滑的让苍蝇爬上去,都能打滑摔下大胯,皓腕如雪,脸蛋吹弹可破的白,没有一丝的污垢——天下最最出色的贤妻,也就这样子了吧?

叫花头儿这样不专业,就已经让人看不惯了。

关键是她看着杨逍的双眸中,全是心疼的爱怜。

杨逍,是女人是女人是女人。

还是,怀孕的女人!

沈轻舞也是女人。

那么,她为什么用老婆伺候老公的虔诚态度,来伺候杨逍呢?

难道说,她是个喜欢手拉手的?

不是。

谁要是敢说沈帮主是个手拉手的,她麾下四大九袋长老,八大八袋长老,十六大舵主,三十二大堂主——就会恶狗般扑上去,用牙齿,把那个胆敢胡哔哔的撕成碎片!

沈轻舞是个正常人。

无论是娇躯还是心态,性的取向。

有谁规定,正常的娘们,不能爱一个美女吗?

爱。

这东西既不分年龄,种族国界,其实也不分性别的。

只分物种。

要是让沈帮主去爱一头猪,无论那头猪有多么的优秀,她都会把人满嘴牙抽掉,再派她的四大九袋长老——等,用牙齿把人撕成碎片。

一见钟情。

沈轻舞在看到杨逍的第一眼,就毫无救药的爱上了她。

无论杨逍是男,还是女。

沈帮主对杨逍的爱,是纯洁的爱,是柏拉图式的爱,和肢体接触没有任何的关系。

她要嫁给杨逍。

她要成为杨夫人。

她要生个孩子。

她既然绝不会和杨逍发生肢体接触,那么孩子是谁的种——这个问题,很重要吗?

她都想好了,有了孩子后,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叫杨昆仑。

杨逍昏迷的这些天内,沈轻舞可以说是衣不解带,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的侍候在病床前。

娇颜憔悴,戴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看着这张脸,杨逍傻楞了半晌,才微微苦笑,声音虚弱:“现在,是白天。”

“是啊,现在是白天。”

沈轻舞说着,坐在床沿上,动作特自然的把杨逍抱在了怀中,右手拿过柜子上的小碗。

杨逍实在不习惯和女人搂搂抱抱,下意识的挣扎时,沈轻舞又说话了:“你大病初愈,身体虚弱的厉害。小心,别再动了胎气。”

杨逍愣了下,不再挣扎。

沈轻舞右手递过来了一个小汤匙。

汤匙盛着浓浓的汤,香气扑鼻。

“乖,张嘴,我喂你。”

听沈轻舞这样说后,杨逍最先反应就是瞪眼,冷哼。

她是谁啊?

她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就连地主婆岳梓童,也是在她归隐青山这两年后,才敢把她当个弱者吆五喝六的好吧?

沈轻舞,又算哪根葱,也敢和地主婆相提并论。

只是杨逍刚要有所反应,暗中却又轻轻叹了口气。

沈轻舞从来都不是哪根葱。

她只是,把满腔的爱意,都无偿奉献给了杨逍。

杨逍乖乖的张开嘴。

浓汤入口,舌底生津,化作一股暖意流向四肢百骸。

杨逍可是用毒的大行家,压根不用询问,就能分辨出浓汤是用什么做出来的。

熊掌为主,百年人参、乳鸽等为辅。

总之,这碗汤的食材造价,估计普通人一年都挣不出来。

半碗鲜汤入口后,杨逍感觉精神好了许多,微微摇了摇螓首。

沈轻舞也知道,昏迷之人刚清醒时,首餐不宜吃太多。

沈轻舞把杨逍放在床上,又用纸巾给她擦了擦嘴角后,她说话了:“现在,是白天。”

窗外艳阳高照,杨逍醒来后就看到了。

始终陪护着她的沈轻舞,当然也能看到。

那么,杨逍为什么两次说话,都说同一句废话呢?

因为俩人都知道,杨逍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她在白天时,都是女孩子模样。

她这是在委婉的提醒沈轻舞,怎么可以爱一个女的呢?

沈轻舞回头看了眼窗外,轻声说:“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不变。我对你的感情,也不会有丝毫的波动。”

杨逍嘴角轻轻抿了下,低声说:“我不喜欢。”

“我知道。”

沈轻舞柔柔的笑了下,说:“可我喜欢。”

这就是沈轻舞。

明明知道杨逍是大魔头,除了李南方之外,谁敢违逆她的意思,结果绝不会太好,可沈轻舞还是这样说。

杨逍秀眉皱起,语气变冷:“我最后再说一次。我不喜欢。”

沈轻舞定定的看着她,半晌后才低声说:“我也再说最后一次,我喜欢。”

“你会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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