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工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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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羊止很自信,他很自信那些天牢里的老家伙们会答应他的要求,起码绝大多数的人都会答应,因为他们和他是一样的人。

他们都是一群“死人”,是已经被这个世道忘记,不会再被人提起的“死人”。

他们已经一无所有了,更没有什么好失去的,所还拥有的,不过就是一条苟延残喘的老命而已。这条性命就连公孙羊止都豁的出去,那些更疯的疯子又怎么会豁不出去呢。

天牢里暗无天日,死在那种地方,怎么比得上死在江湖浩荡里。

江湖,想起这两个字,公孙羊止的脸上是又露出了一个笑容,他是已经多久没有想起过这两个字了呢。如今想想,从前的那些江湖岁月,依旧是妙不可言。

真应该说,无论什么时候,江湖这两个字,都会让人心头一热吗。

所以他想再疯癫一次,活出一个江湖中人的模样。

然后,死在那一片江湖里。

······

当公孙羊止再一次来到天牢深处的时候,不出他所料,几乎大半的人都答应了他的要求:

服下他给的那一颗毒药,然后用一份金方药,陪他去江湖上再大闹一场。

公孙羊止在其中挑了他记忆中武功最高的十个人,看着他们服下毒药,然后将两个药罐里的药分成了十份,用布包包了起来,交给了他们。

这些人放在当年的江湖里,无一不是震慑一方的凶戾之辈。如今有了他们一同出狱,公孙羊止已经能够想象,不日后的江湖震动了。

金方药要起效果,需要七天的时间。所以公孙羊止又留下了一份用于扼制这七日里毒药发作的解药,准备七日后再来。

就在他将要离开的时候,一个没有得到金方药的囚犯却突然叫住了他说道。

“喂,公孙,也给我一份毒药吧······”

公孙羊止深深地看了这囚犯一眼,半响,点了点头,丢过去了一颗药丸。

“服下它,七日之后的晚上,你就会死在这里。”

“多谢。”囚犯接过了毒药,几乎没有多做犹豫,就苦笑了一下,仰头一口吞了下去。

“没什么,就当是江湖情谊。”

公孙羊止淡淡地答道,伫着拐杖,离开了天牢。

······

因为有钱了,所以最近的一段时间,李驷都没有再做过什么帮人办事的生意。最多,也就是偶尔给别人送送信而已。

可别小了送信看这么一件小事,要他送一次的信的价格可不低,毕竟这普天之下,两日必达的名头可不是说说而已的。

(事实上以李驷的轻功,这个速度也已经是相当偷懒了。)

直到这一日,长安城里那个饼子铺的寡妇,又找到了他。

“你是说,你家的稚儿又走丢了?”

李驷苦笑着看着面前的女人,眼中的神色是有些哭笑不得。

这怎么还有三天两头丢孩子的人的,心也未免太大了些吧。

“是,是。”饼子铺的寡妇红着眼睛应道,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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