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曹淑每次进宫,都带着儿子王悦,两个胖娃娃在毯子上翻滚、爬行、蹒跚学步、牙牙学语,一起长大,一起在嵇博士那里读书开蒙,青梅竹马。
小时候,清河把王悦当玩伴,等王悦越大越帅,越来越有嵇博士鹤立鸡群的风采,清河也到了少女怀春的年龄。
王悦是她见过最漂亮的的同龄男性,她喜欢美色,见色起意,亲情转化为懵懂的爱意,盘算着表白心意。
王悦聪明,心眼多,喜欢耍手段,表面对清河冷淡,有时候不耐烦,但从小到大都不让她吃大亏,总是维护她。
故,当清河琢磨长乐宫突如其来的雉鸡和嵇博士莫名其妙划重点讲《诗经》和《尚书》太过巧合时,她的直觉就是王悦的主意。
于是清河勾结姐姐河东公主,在铜骆街演出一场拐卖人口的圈套,逼王悦现身。
王悦是在乎她的,果然上当。
两个月不见,王悦长高了,也更帅了,清河上下打量,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双手死死抱着王悦的胳膊,怕他跑了。
清河发痴,王悦不悦,一脸嫌弃,“你快放手。”
清河发痴的时候,神情和白痴父亲如出一辙,眼神呆滞,目光发散,嘴巴半开半闭,偶尔有清亮的口水成拉丝状流出来。
眼瞅着要滴到自己胳膊上,王悦使了个眼色,公主,你要注意仪容。
清河心里高兴得如炸开的烟花:啊!王悦和我眉目传情了,他也喜欢我!
王悦见她无动于衷,只得拿出手帕递过去,要她自己擦。
清河高兴得炫目:这是赠送定情信物啊!书上都是这么写的,男女互赠私密之物,以表示情意。
清河连忙放开王悦的胳膊,将帕子收在怀里珍藏,找东西回赠。
可是刚才出门时只顾着设局逼王悦现身,清河只带了用来做道具的荷包——荷包还被假扮流浪儿的河东公主家仆抢走了,她身上什么都没有。
摸来摸去,只有母亲羊献容给的半块脏脏银狼头佩最近一直贴身挂在脖子上,连睡觉的时候都戴着,可是这个又不能送王悦。
唉,怎么办呢?
王悦看着清河对着半块银佩发愁,觉得莫名其妙,不过清河这大半年总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尤其是在他面前,王悦已经习惯了。
王悦觉得奇怪的是,堂堂大晋公主,手里怎么有这个成色做工都十分拙劣的银佩?
清河用一根红绳拴着银佩,贴身而藏,此时把银佩扯出来,挂在胸口,王悦拿起银佩,发现上头还带着她身体的余温,还有一股莫名的、淡淡清香。
王悦蓦地觉得烫手,比火炭还热,他连忙放开银佩,学着老师嵇博士不缓不急的淡定语气问:“这东西那来的?”
清河以为他想要银佩作为定情信物,顿时为难起来,“你喜欢这个啊?换一样行不行?”
王悦板着脸,“我不喜欢这种街头地摊的粗陋之物,你为何把它宝贝似的藏起来?”
清河松了一口气,将银制狼佩从衣领塞回去,“你不喜欢就好,你跟我回宫,我宫殿里的东西,你随便挑。最近新帝为了昭显仁慈,赐给我好多礼物。”
我拿你的东西作甚?公主怎么越来越像她的父亲了?好像听不懂人话,沟通起来很是困难,王悦摸不着头脑,不过他还能抓住重点,“这东西谁给你的?”
王悦要问到底,誓不罢休。清河要为母亲的计划保守秘密,随口胡说,“哦,就是有一天闲逛,在路边瞧见了,觉得与众不同,就买下来把玩。”
又赶紧转换话题,“想不到你聪明一世,还是被我骗了。以我公主之尊,被人抢了荷包,才不会冒险追小偷。你居然也能上当。”
清河嘴上取笑王悦轻易而举上当,心里甜的很:你就是喜欢我,关心我,才会乱了分寸。
想到这里,清河笑得表情近乎失控,看起来越来越痴傻。
关心则乱,王悦见人贩子把清河捆绑拖上车,只想着救她,那里考虑是个圈套。
不过,王悦不会承认的。一起长大,王悦太了解清河了,话题突然拐弯,绝对有什么难言之隐,遂重新把话头扯回去,问:“到底是谁给的?那种劣质的成色和雕工,还只有一半,这应该是某种信物——另一半在那里?”
只要冷静下来,王悦就能洞察入微,洞悉真相。
清河欣赏王悦的聪明,又痛恨他该死的聪明——搞得她一点秘密都藏不住。
清河晓得无论什么借口都会被王悦戳穿,谎话都懒得编了,索性说道,“我现在不能告诉你。”
王悦牵着马就走。
一定生气了!清河慌了神,“我真的不能说。”
“你不相信我。”言罢,王悦飞身上马,居然扬鞭跑了。
清河在后面追,“喂!你记得早点进宫,我把定情信物给你啊,王悦,我心悦你!”
可是骏马飞驰,扬起灰黄的尘土,清河追在后面呼喊,吃了一嘴的土,王悦连人带马消失在巷子口了,清河才跑到巷子中间。
距离加上马蹄声,王悦根本没有听见清河的表白。
清河弯腰扶着巷子的墙壁喘气,她摸着怀里的手帕,心想王悦一时生闷气不要紧,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的定情信物都给我了,从此就是我的人了。
两情相悦,不再是单相思,清河心里甜蜜蜜的,不像是刚吃了土,倒像是吃了糖。
清河养尊处优惯了,跑了一段路就腿软,她坐在巷子的一个井台上休息,平复激烈的心跳,把王悦送的帕子放在口鼻使劲的闻。
吸一口,神清气爽。
吸两口,满血复活,腿不酸了。
吸三口,清河全身都是力气,觉得自己一口气能走五里路。
清河捧着帕子发痴时,眼前突然多了一双脚。
清河以为是姐姐的人,说道:“戏演完了,我没有其他吩咐,你们可以回公主府了。”
可是那双脚纹丝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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