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对!肯定是李红梅和迟小敏!”
“李红梅太恶毒了,私自把宿舍钥匙拿给外面的人,以前还传过教!”
“静静她们不过是说了她几句,她居然……”
“太可怕了,幸亏她不是我们寝室的。”
“把这种疯子招进来,学校得负责吧!”
“509昨天就说送李红梅和那拿钥匙的女的去派出所,是张姨拦着不让。哎,如果去了派出所,她们就不会被杀了。”
“难说,这种事派出所根本不会管好吗,顶多教育一下李红梅,让她今后不要随便往宿舍带人。李红梅那种性格,要杀人怎么都会杀。闻静静她们太倒霉了,尤其是秦曼悦,她昨天还帮李红梅说话来着。”
明恕听了一会儿,得知众人所说的李红梅正是509的成员,而迟小敏是李红梅带回宿舍的外人。昨天晚上,李红梅因为带迟小敏回宿舍而与室友发生争执,晚上十点多离开。在熄灯之前,509只有三名被害者。
东九栋是四人寝,三名被害者的身份现已查明——闻静静,本地人,21岁;秦曼悦,峰城人,22岁;连巧,冬邺市新凤县人,21岁。
案件的焦点是,李红梅在哪里?那一串血足迹是否是李红梅所留下?
痕检师们完成了初步勘察,肖满脸色非常难看,“明队,里面一共采集到七种足迹,包含血足迹。从足迹和现场其他痕迹分析,凶手只有一人,且是女性。她在作案时连手套都没有戴,直接用直柄刀割断了三名被害人的颈动脉与气管。”
明恕看了看宿舍门,“锁没有被暴力破坏的痕迹,要么是凶手用钥匙开门,要么是被害人给她开门。邢哥?”
“两名被害人是在睡眠状态下被杀害,没有挣扎痕迹。另外一名有小幅度挣扎。”邢牧说:“凶手是趁她们熟睡,用钥匙开门。最后一名死者在凶手杀害另两人时醒来,但是已经晚了。她颈部的伤最重,死亡过程也最痛苦。另外,三名死者颈部的刀痕都很凌乱,凶手有明显的泄愤情绪。”
宿管室,被女生们称为“张姨”的张春芳已经被控制起来。
从三人的尸僵状态推断,命案发生在今日凌晨2点左右。即便是暑假,宿舍仍然设有门禁,凌晨0点准时关闭大门,早上6点才开启。如果凶手是外来者,那么张春芳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张春芳坐在木椅上,吓得根本站不起来。
宿管室没有空调,一扇老旧的摇头扇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最强一档风吹在她脸上,像一双粗糙的手,正将她的眼泪抹进她松弛的皮肤与皱纹中。
“李红梅是怎么回事?”明恕问,“学生们说,是你阻止被害人送李红梅去派出所?”
“她们宿舍昨晚吵起来了,李,李红梅把钥匙借给,借给外面的人……”张春芳结结巴巴地将前一日发生的事叙述一遍,末了反复道:“我觉得李红梅可怜,才劝她们不要送李红梅去派出所。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啊,而且最后决定放过李红梅的是闻静静和秦曼悦,不是我,不是我!”
明恕见过太多凶案,已在脑中描摹出509四个女生争执的画面,问:“你说李红梅在昨晚10点多离开,那她后来回来过吗?”
张春芳哭着点头。
明恕问:“什么时候?”
“1点。她在外面按铃,是,是我给她开的门!”张春芳拍打着桌子,干枯的乱发垂在脸颊,“我不知道她回来是干,干那种事,不然我就是拼了命,也不会给她开门!她从大一进校就开始打工,经常半夜回来,我真的不知道……”
“那她是什么时候离开,你还记得吗?”明恕又问。
“当时很晚了,我将她放进来后就回房睡了。”张春芳抽噎着,“门禁只管进,不管出,任何人都可以在里面开门。”
肖满在宿舍内的门禁按钮上采集到了李红梅的指纹。
明恕站起,转身就看到萧遇安正朝宿管室快步走来。
“萧局。”他扬手喊了一声。
萧遇安未穿警服,仍是衬衣与西装裤的搭配,衬衣衣摆收进西装裤里,干练而挺拔。
“李红梅嫌疑重大,精神状态不稳定,很有可能持续作案,必须马上找到。”萧遇安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现场调查交给刑侦一队,你们去锁定李红梅和迟小敏的位置。”
“是!”
宿舍内部没有监控,但校园里的露天区域却有多处高清摄像头。技侦组的队员很快调出监控,视频显示,凌晨2点31分,李红梅手持直柄刀,出现在距离东九栋最近的食堂,之后沿着东区大道离开校园。
她最后一次被摄像头捕捉,是在冬邺外国语学院东门外的“老同学客栈”。
易飞亮明证件。前台接待是个中年妇女,从未见过这么多警察,吓得赶紧关掉电脑里正在播放的肥皂剧,立即将众人带去3楼的客房。
这家旅馆环境糟糕,低档招待所的级别,墙壁斑驳,栏杆全是黑锈,为了赶时髦,才将名字改为客栈,是附近收费最低的旅馆,50块钱一间房。
接待哆哆嗦嗦开门,“你们要找的人,就,就住在里面。我只是开旅馆的,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啊。”
面对女大学生,重案刑警们实在不愿持枪以对,但509的惨状又不断提醒他们,一门之隔的也许是一名丧心病狂的杀人魔。
门向内打开,生锈的转轮发出的吱呀声令人头皮发麻。
不少恐怖片使用的,正是这种音效。
屋内只有一扇狭窄的通气窗户,玻璃上全是积攒了不知多少年的厚重污渍,光几乎透不进来,唯一一盏顶灯关着,阴暗与霉味像具有实质一般,层层叠叠向刑警们扑来。
明恕手中的枪,正隔着两米远,对着一个年轻女人的额头。
正是李红梅。
李红梅坐在仅铺了一层草席的床板上,浅黄色t恤,七分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劣质“洞洞鞋”。
证件照上的她双目无光,面部线条僵硬丑陋。而真人比证件照更加难看——小眼睛,塌鼻子,翻鼻孔,厚嘴唇,宽脸盘,大脑门,脸颊与额头都有痤疮,稀疏的头发在脑后挽了个松弛的马尾。
人是视觉动物,喜美厌丑。可想而知,李红梅的长相很可能让她在童年时代就遭受歧视与排挤。而这种被边缘化的境遇一直如噩梦一般跟随她。
看见警察,李红梅既不惊讶,也不害怕,视线虚虚地在每个人脸上走过,最后定格在指向自己的那把手枪上。
明恕缓慢将枪放下,余光瞥见床尾塑料绳上晾着的衣物。
那上面,似乎还能看见没能洗掉的血迹。
李红梅就是穿着这身衣裤作案。
易飞已经走了过去,将半湿的t恤与直筒牛仔裤取下来,放进大号物证袋里。
“你们是来抓我的吗?”李红梅开口,短短一句就夹着语调滑稽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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