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2 / 2)
这下林大明不干了:“不行,我可是他名正言顺的老子,凭什么只给我十万,不行,我要二十五万,一人一半!”
梁爱华讥诮地看着他:“爱答应不答应,随便你。你捅出去了,这笔钱你一分都拿不到,而且你还要失去一个可以给你养老送终的好儿子。要是答应了,咱们瞒着阿实把这笔钱分了,回头就说超市生意不好亏本了,把他的钱拿去填了窟窿,回头再补给他。钱你拿了,他以后也不会怨你,照样认你做爹,还给你养老,该怎么选择,你可想清楚了。”
“你们早就打着这个主意把他的那份拆迁款给私吞了吧!”林大明恍然大悟,也是,换作是他,进了他的口袋也别想他把钱掏出来。
梁爱华也不否认:“知道就好,不然你就等着一分钱都拿不到!”
林大明能怎么选,当然是哪边有好处就选哪边了。只是,他摇了摇头,讨价还价:“我可以答应你,但十万太少了,你必须得给我二十万。”
梁爱华不答应:“十五万,再多没有了。你自己心里清楚,这些年,你问我要的钱,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你还想怎么样?这笔钱,你存起来,差不多够你回农村养老了,做人别太贪得无厌,否则小心一分钱也捞不着。”
林大明火大地看着她:“你……”
梁爱华厌恶地看着他,实在不愿意跟他在这儿浪费时间:“你想清楚了打电话给我。”
说罢就走了,留下林大明一个人在那儿纠结。
十五万对林大明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他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钱,所以他非常心动,可他还没忘记林老实以前所做的承诺,父子俩一起买房。那可比十五万多多了。
不过一个是近在眼前,屈指可得的,一个还只是个未兑现的承诺,而且很可能黄掉的承诺。
林大明的天平往梁爱华这边倾斜。梁爱华怕拆穿,他不也一样怕这事让林老实知道吗?林老实要知道了真相,他也一毛钱都捞不着。
可是五十万才给他十五万,三分之一不到,未免太少了点,得逼她再吐一点出来!
林大明眼珠子一转,有了个主意。
***
周日那天,林老实从学校出来就看到林大明守在校门口。
瞧见他出来,林大明马上高兴地迎了上去说:“阿实,听说高三的学习很紧张,打电话又怕打扰到你的学习,所以我特意过来看你。哎呀,两个月不见,你瘦了!”
林老实不信林大明的鬼话。他又没孩子上高中,以前也没来过十三中,恐怕连高三每周几,什么时间放假都不知道,不打听根本不可能这么精确地等到人。
“谢谢爸的关心。”林老实敷衍地说。现在林大明在他这里已经没多大用了,他也懒得再费心哄林大明。
林大明拍了拍胸口,非常大方地说:“你学习辛苦了,走,爸带你去吃顿好的。”
有人请客,不吃白不吃。林老实腼腆又感激地说:“谢谢爸!”
父子俩去了一家连锁火锅店,点了不少荤菜,估计得三四百块,这在小县城两个人吃一顿,是不小的开销了。
等菜上齐,林大明也拉着林老实照了一张相,然后暗戳戳地发给了梁爱华,后面还附带了一行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话:跟儿子培养感情!
梁爱华太了解他了,马上回道:你究竟想怎么样?
林大明亮出了他的獠牙:我要二十万,多出的五万是我帮你们瞒着阿实的报酬!不然我可不敢保证,我哪天喝多了不会说什么不该说的。
这个东西真够恶心的。梁爱华深深地厌恶他,但想到自己跟丈夫之间的嫌隙,为了保住婚姻和家庭,她最终还是做了妥协:我答应你!
林大明开心了,看看,一顿饭就能换来五万块,值啊!
他浑身上下都冒着开心的气息,还要了几罐啤酒,打开,举起来对林老实说:“来,阿实,咱们爷俩干一杯!”
林老实举起啤酒罐跟他碰了一下,状似不经意地问道:“爸,是不是遇到什么喜事了啊?”
林大明的兴奋藏都藏不住,眉梢眼角都是笑意,却又要在林老实面前克制着:“没啥,就是发了些小财!”
这个人又自私又好面子又虚荣,以后做了屁点大的事都要洋洋得意地讲半天,今天却一句带过,说明这件事很可能跟他有关,所以林大明要瞒着他。
呵呵,跟他有关又能让林大明这么开心,舍得请他吃这么贵的一顿饭,除了那笔钱没有其他了。
林老实心里隐隐有谱了。等吃过饭,林大明还在拿着啤酒喝时,他打开书包,拿了两份报纸出来,坐在那儿看。
林大明美滋滋地砸了咂嘴,好奇地看着他:“阿实,你瞅什么呢?吃饭就吃饭,还看什么报纸啊!”
林老实从报纸中抬头,笑着说:“爸,高考要考时事政治呢,平时得多积累看报,不然考试的时候回答不上来。”才怪,他一个理科生,考个鬼的政治啊。林大明在套路他,他又何尝不是在套路林大明!
林大明打了个酒咯,笑嘻嘻地说:“这样啊,你们学生也真辛苦,学那么多东西。”
“没有在厂里干活辛苦。”林老实说完,目光又落到了报纸上。
林大明抬起头只看到一片报纸挡在面前,他眨了眨眼定睛一看,忽地看到一行大字“案发20年,立华大酒店藏尸案涉案人员因超刑事追诉期限逃过刑事处罚”。
20年像一个魔咒叩开了他混沌的脑子。他打了个激灵,看着坐在对面的林老实,忽地想到,林老实今年已经满18岁了。他被抱回来的时候快到两岁,也就是说,梁爱华偷人孩子已经过去整整16个年头了,距离20年,只差4年了。
4年后,他就没办法再要挟梁爱华了。
林大明的酒醒了一大半,他直起身,戳了戳林老实手里的报纸,讪讪地问道:“这个追诉期限是什么啊?犯了罪过了这个期限就不用追责了吗?”
林老实翻过报纸,看着这一条新闻,解释道:“这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期限最高为20年。”
他故意漏了一些关键信息,照本宣科背诵法条,故意误导林大明这个法盲。
林大明听了之后,脸上的神色变幻莫定,最后又归于平静,心里庆幸不已,幸亏他选择了钱,不然真跟梁爱华他们再耗个四年,那岂不是毛都捞不着了?
不行,这样看来,这回就是一锤子买卖,以后没拿捏梁爱华的把柄了,那他得多要点。
于是等晚上,梁爱华又收到了林大明的信息,他狮子大张口,一下子就要三十万!
梁爱华气得差点把手机摔了。这个败类怎么不去死!
气归气,可梁爱华还想跟丈夫、女儿安安生生地过日子。因此她还得沉住气,好好跟林大明商量:“二十万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再多就没有了。林大明你不要欺人太甚!”
</div>
</div>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