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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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殿下。”铁斧兴奋地回道。

“那么训练继续,”罗兰对首席骑士说道,“接下来的列队行进也由你来负责。”

卡特点头应下。

……

布莱恩原以为今天的训练会就此结束,但所有人仍坐在练习场内,并没有一人独自散去。

因为卡特随王子离开前,下达的命令是就地休息,而不是解散。

若是他以前所待的巡逻队,这样的情景简直不敢想象。

“骑士大人,您说铁斧大人还会不会来啊?”同一小组的钉子凑上来问,“刚才他的举动真吓了我一大跳。”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称我为大人,”布莱恩纠正道,“在第一军里,你应该叫我为组长。殿下说过要以军衔相称。”被四王子册封为骑士后,他在队伍里的地位陡然高了不少,其他人都不大敢跟他搭话,只有钉子——这个从矿山转到军队里的小个子,才经常凑上来找他聊天。按钉子的说法,别说骑士,就连罗兰殿下本人,他都近距离交谈过。

“这种事……殿下应该不会太过怪罪于他吧?”虽然是这么说着,但布莱恩心里也没底。他曾见过一名平民不慎冲撞了上任领主的座驾,被卫兵当场刺死的悲剧。铁斧是异族人,而且当着王子的面跪拜一名女子,还称其为“族长”,怎么都算得上失仪了。

“我猜也是,”钉子连连点头,“我还亲自跟王子殿下说过话呢,他跟那些贵族,嗯……”他挠挠脑袋,似乎在想该怎么表达好,“看起来差不多,可感觉完全不一样。”

布莱恩也不希望铁斧出什么事,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体训练,他已对这名异族人敬佩有加。特别是野外拉练时教导大家如何搭建帐篷,他精湛的技艺和不厌其烦的教导让所有人都受益匪浅。在骑士眼里,铁斧甚至比卡特·兰尼斯更适合担任第一军指挥。

“他们来了!”钉子推了推布莱恩的胳膊,“咦,似乎没看到铁斧大人。”

还不等他胡思乱想,卡特便已命令所有人整队,按之前分好的组次站整齐。接着罗兰殿下走上前训话:“我身边这位女子是一名女巫,名叫回音,也是铁斧失散多年的……亲人。铁斧因为扰乱队形,违反了军队纪律,已被我按条例判罚两天禁闭。我再次重申,你们是正规军,军人最重要的就是服从命令和遵守纪律!明白了吗?”

“是!殿下!”布莱恩跟着其他人一起大声道。听到铁斧的处理结果,他心里也随之松了口气。身旁的钉子还偷偷朝他做了个鬼脸。

“接下来的训练,将由回音协助你们进行。她的能力是模拟各种声音,包括乐器、号角和鼓。她接下来演奏的行军曲,就是指挥你们行动的命令!所有人将按照鼓点迈步,尽可能保持队伍在同一条线上。”说到这里,殿下顿了顿,“在战场上,回音会站在你们身后,她是第一军的旗帜,是火枪队的灵魂!你们要尽一切可能保护好她!那么……所有人先熟悉下曲调。”

行军曲是什么?布莱恩听得一脸迷茫,是酒馆里偶尔会有人弹唱的乐曲吗?那种软绵绵的曲子用来指挥大家前进合适吗?

不过当从未听过的旋律从回音口中响起时,他几乎瞬间明白了殿下的意思——富有节奏的鼓点让他忍不住想要迈开双脚,轻快的旋律挑起了他对战斗的渴望。

——所谓的行军曲,就是在战场上鼓舞人心,激励所有人不断前进的“战歌”。

第一百一十章 雄鹰城之战(上)

隔着迷蒙的晨雾,提费科·温布顿能隐约看到城头上飘扬的旗帜。

他举起瞭望镜,试图辨认旌旗上的家徽。绿色底子上的帆船和皇冠图案毫无疑问属于他的妹妹,嘉西亚·温布顿。这也是城头最多的旗帜。

第二多的是白色旌旗,白底布上的高塔和缠绕于塔上的毒蛇,那是巴尔亚家族的徽记。呵,他在心底冷笑,投靠了碧水女王,却仍挂着高塔图案的旗帜,简直是厚颜无耻。等我抓住你这个叛徒,非得把旗子喂你吞下去不可,巴尔亚伯爵大人。他心里想。

最后便是红底的高塔雄狮,同样无耻的席塔家族。提费科面无表情,心中却已经将艾林·席塔判了死刑,和托曼·巴尔亚一样。当然,同样也要吃旗子。

“奈门爵士,将灰堡王国的旗帜举起来!”提费科下令道。

“遵命,陛下。”凛风骑士应道,随后策马向身后的军队跑去,“国王有命,立旗!”

新国王回过头,看到一根根旗杆被举起,灰色的旗帜随风展开,黑色的图案显得庄严肃穆,巨大高塔和两侧倾倒、相互交叉的长枪,这才是灰堡之王的徽记。任何叛徒都将在这面旗帜下授首认罪。

收到嘉西亚独立的消息,他立刻采取了应对措施——调动东境和王都的人马,进攻雄鹰城。尽管当时他心底如同掀起了惊天巨浪,但表面上仍保持了镇定,这给支持他的大臣增强了不少信心。

召集封臣和部队花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前往东境花了一周,赶到这里又花了半个月,提费科终于在昨天太阳落山时抵达雄鹰城。幸好王都受邪魔之月影响不大,到南境的道路不会因为积雪而无法通行,反而地面因为低温冻得十分结实,运粮的马车队伍进行速度比那些自由民还快上一截。

他的队伍十分庞大,主要有自己的亲卫队、王城骑士团和东境公爵弗兰·彻里特的部队。三批人马加起来有六千人之多,其中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骑士,就多达一千名。据可靠情报,嘉西亚的部队只有不到三千人,而且大多是碧水港的自由民,平时劫掠手无寸铁的农民和商户还行,正面战斗不可能是骑士的对手。

财务大臣高德爵士曾提出过异议,他认为邪魔之月结束后,各地都要进行耕种,此时征召大军会对收成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提费科没有要求封臣抽调农奴出战,而是召集领地上的自由民,由他们负责后勤运送。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在南境作战,也不会落下春耕。

不管如何,提费科·温布顿决不能允许嘉西亚再在南境待下去。雄鹰城并不是座坚城,它的前身是个集市,刚好位于周边城镇的中间。后来随着商贸的发展逐渐演变为城市,时间不到百年。加上历届领主为了宣传它的亲商形象,没有修建难以逾越的高墙。三千人的平民部队和两个伯爵的手下加起来也不算什么大军,越早一天做出反制措施,胜算就越大。若给她喘息之机,让她将整个南境彻底整合后,自己再想击败她就十分困难了。

经过一晚上的休整,他的人马已经吃饱喝足,蓄势待发。太阳逐渐由橘红色转变为亮眼的金色,雾气开始消散,土褐色的城墙也现出了真身——在新王眼里,那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城墙,充其量不过是一道土坡罢了。从坡底到坡顶都是条斜面,不用任何攻城梯,直接靠双手双脚就能爬上去。坡顶斜插着一圈一人多高的圆木围栏,能挡住流民和强盗,却挡不住全副武装的战士。

城头的人站得稀稀拉拉,显然不像是为守城做好了准备。

“陛下,负责盯梢南门的骑兵回报说,观察到了大队人马的行动。”凛风骑士跑回新国王身边,勒马汇报道。

提费科将瞭望镜交给弗兰公爵,语气轻松地道:“看起来她想要逃跑。”

后者仔细观望了会儿,点点头,“能这么快下定决心,也算是果断的选择。雄鹰城并不适合死守,她把人马放在城里,只会被我们一网打尽。”公爵说到这儿笑了起来,“正如您昨晚在作战会议中预料的那样,她没想到我们会来得这么快。”

“我们抵达的时机也恰到好处,”提费科说,“她即使想逃,也没办法在夜间行动。”

“您说得没错,夜间行军是大忌。她真那样做的话,不用我们主动出击,队伍就不战自溃了。而人马一旦在夜晚走散,几乎再也没聚拢的可能。如此一来,就算她逃回碧水港,也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我亲爱的妹妹必须等到天亮后才能指挥军队撤退。”提费科满意地看着唾手可得的雄鹰城,心想她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超过自己的预料。嘉西亚过于贪图雄鹰城的象征地位,而把部队驻扎在这里——占领历代南境守护的府邸的确更容易征服南方贵族的人心,可好处同样伴随着危机。他特意派出一支佯军慢吞吞地上路,自己率领骑兵先行赶赴东境,不带步卒,所耗干粮一律由马车运输。抵达东境后再由公爵补足剩下的部队,从王国另一侧绕行赶往雄鹰城,骑兵先行封锁道路,减少探子传递消息的可能。

大军行动不可能说走就走,嘉西亚应该是在两三天前才得到模棱两可的消息,今天拂晓就开始撤退,已算得上仓促之举。从雄鹰城撤退到清泉镇需要步行一天时间,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四条腿,自己只要集中起一千骑士追上她的队伍,衔尾追杀,她那可笑的联军自然便会崩溃。

遗憾的是,嘉西亚仍有可能从自己手中逃脱,如果她丢下三千人不管,一人双骑离开,活着回到碧水港并不算难事。

终究要到她的老巢去,才能最终结束这场闹剧,他想。

“陛下,那么按之前定好的计划分头行动吧。”弗兰公爵说道,“您是等我攻进城内,穿过城市走南门追击,还是绕行?绕行的话,要多走一截路。”

“我还是从西南边绕过去比较好,”提费科想了想,“骑士在狭窄的街道中不方便动作,而且嘉西亚也有可能将街道堵满杂物,阻碍部队通行。绕行就算晚上一个时辰,也不妨碍后续的追杀。”

“那么我出发了,陛下。”

“当心点,”提费科提醒道,“嘉西亚想必不会在城里留下什么部队,陷阱估计不少。另外提防街道狭窄,民房众多的地方。只要埋伏一批死士,就能威胁到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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