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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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车怎么和买菜差不多?”林涛无奈地摇摇头。

“我这suv漂亮不?就是太高了,上车有点费劲。”韩亮嬉皮笑脸地说。

“你这是suv吗?”我奚落道,“明明就是辆卡车!”

“行了,比单位那破车不好多了吗?”韩亮拉开车门,示意我们上车。他看见陈诗羽上车有点费劲,准备伸手扶她一把,却被陈诗羽一把打开。

“别碰我。”陈诗羽阴沉着脸说道。

“怎么了这是?”韩亮吓了一跳,我们也都很诧异。

“不想和渣男挨这么近。”陈诗羽说。

这一句让我们全都哑了壳,这是怎么回事啊?刚才来的时候,两人还嘻嘻哈哈的,怎么开了个会,就变了脸了?问陈诗羽,她也不回答,我们只有怀着忐忑的心,在尴尬的气氛中,一路驶回了省厅。

2.

新车还没开进省厅大门,我们就接到了师父的电话。

“龙青高速上,有一具尸体。”师父提纲挈领地说,“如果你们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去看看吧。”

“龙番那边还有案子没破呢。”我说,“又来一起?”

“在龙青高速的界碑处发现的尸体,管辖有争议。”师父说,“现在是省厅指定管辖,由青乡市公安局管辖本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上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现在是碰见性质不清的案件,省厅考虑到龙番市大批警力集中在苏诗被杀案上,于是将案件指定给了青乡市管辖。

“高速界碑。”我沉吟道,“那不就是交通事故吗?”

“可能性比较大。”师父说。

“那还要我们去?”我可能是有些疲惫,有些懈怠。

“去啊,去啊,为啥不去啊。”大宝在一边小声嘀咕道。

目前在国内,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事故部门直接出勘现场,只有在现场勘查中发现疑点或问题的时候,才会通知刑警部门支援。如果现场并无疑点的,多是由交警部门委托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尸体进行检验。

“交警部门现在有争议,你们去看一下吧。”师父说。

我挂断了电话,想到几年前那一起伪装成交通事故的杀人案件。这一起案件,不会也是这样吧?伪装交通事故要去高速公路上伪装,也真是够清新脱俗的。

“刚回来,又要去?”韩亮笑着掉转了车头。

“你就开你的车去?”我说。

“私车公用也不行?”韩亮说。

“万一出了点什么事情,咱们这算是公事,还是私事?”我说。

“呸呸呸!”大宝说,“求你了秦乌鸦,咱们天天跑高速的,就图个吉利,你还真是不怕晦气。”

“这不是着急吗?再去车队领车,耽误事儿啊。”韩亮开着自己的新车很过瘾,不舍得换掉。

“行吧,那就抓紧,青乡市局陈支队还在高速界碑那里等我们。”我看了一下微信,陈支队的留言已经到了,说,“刚刚分别,这么快就又要见面了。”

现场并不是在高速路上,而是在高速路路坡下方、隔离网以内的空地上。

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高速并没有封闭,警戒带拉在高速路路坡的下面,警戒带里里外外站了几十个警察。有戴深蓝色警帽的刑警,也有戴白色警帽的交警。

高速路的路肩上按秩序停了十来辆警车,为了安全起见,都闪着警灯。韩亮把车停在车队的最后面,等车停好,我们一起跳下了车。

其实在高速上行驶的时候,并不会觉得车辆速度有多快,但是一旦在高速路边站立,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的时候,才知道高速公路上还真是挺危险的。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驾驶员经过现场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朝我们的方向看过来,车速仍是那么快,让我们很担心路面的安全问题。

“你们到啦?辛苦啦!总是麻烦你们。”陈支队爬上路坡,和前两天见面的时候一样,和我们寒暄着,“嚯,你们这是开了一辆‘坦克’来?”

陈支队对韩亮开着那么大的车感到诧异。

“这是‘卡车’,哪是什么‘坦克’?”大宝说,“坦克有炮的。”

“什么情况?”我一边戴手套,一边小心翼翼地从很陡的路坡上下到中心现场。

“两个小时前,一辆货车司机在开车的时候感觉这块地方好像在冒烟。他正好尿急了,顺便下车小解。”陈支队说,“于是他就把车停在这里了,没想到看见这块地方的草垛在燃烧,草垛上还趴着一个人。这个货车司机很热心,赶紧从车上取下了灭火器,一边招呼着同伴报警,一边灭火。我们赶到的时候,火已经灭了,不过人也已经死了。”

陈支队指了指趴在一堆灰烬上的尸体。

“火烧起来的时候,人趴在这里不动?”我皱了皱眉。

陈支队点头说:“货车司机说,这人一直就没变动过体位,应该是在起火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中心现场是一座已经烧了一半的草垛,旁边的灰烬里有一具尸体。不过和一般火场内的尸体不同的是,这具尸体焚烧得并不严重。可能是起火的时候,尸体的上半身受热,所以死者的头、面部、颈部有一定程度的焚毁,焚毁程度比较轻。因为受热皮肤脱水、炭化,似乎可以看到头、面部和颈部皮肤有几处裂口。但是,死者总体的样貌还是能看得出一些的。

除此之外,死者的右手也是炭黑色的,可能也放在了火焰之内。死者胸部以下则没有焚毁的痕迹。

“这种燃烧怕是只烧毁了死者的皮肤组织,皮下组织估计都是完好的。”我用手指戳了戳死者的颈部,说,“而且这里空间开阔,也不可能是吸入毒气窒息,或是一氧化碳中毒,所以死者的死因肯定不是被烧死。”

“死后焚尸?那是命案?”程子砚问。

“死后焚尸也不一定是命案。”林涛解释道,“焚尸和碎尸是一样的,是对尸体的处置。死因才能决定案件的性质。比如这起案件,咱们就不能排除是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后,司机为了避责而焚毁尸体的可能性。”

“这是可能性最大的了。”陈支队眯着眼睛点点头,说,“和我们想的一样,我已经安排人在排查这个时间段所有经过此路段的车辆了,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可是,高速公路上撞死人,基本都是行人的责任啊,何必毁尸?”大宝说。

我点点头,认可大宝的看法。

“那关键就是看死因如何了。”陈支队也觉得大宝说得有道理,继续说,“殡仪馆的车已经来了,抓紧时间尸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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