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2)
“当天就写了信让人送过去了,这会儿应该收到消息了。”卢如玉顿了顿,“其实我在江城这边养胎就挺好的,这什么都有,附近就是药堂,我还让人买了女子怀孕生子相关的书籍,再说了还有那么多下人,肯定没问题的,不需要回京城。”
如今肚子里的孩子都已经四个多月了,按照老人的话来说就是坐稳了胎,公公婆婆老早就盼着有孙子了,可能会想着让她回京养胎,但是夫君就在江城,她哪儿都不想去,就想守在这儿。
“不回京城,我也不放心你自己一个人回去,咱们一块守着这个孩子出世。”顾川安抚道,若是爹娘想让小妻子回去的话,自然是是他来解释,不过这得等到收到爹娘的来信以后再说。
说来也是巧了,第二日下午的时候,顾川去军校的行李都收拾好了,京城那边的信件就送到府上了,老两口没说要让妻子回去,但是他娘要过来亲自照顾儿媳妇。
第84章 瘾君子爸爸(九)
顾母可不是一个人来的,单是行李就收拾了两马车,还带了两个做饭的婆子,两个伺候衣食起居的下人,不过看门护院的家丁可不能带来,那是儿子特意留下的,老爷和祖上的家业都在京城,哪一样都比她重要。
所以顾母是雇了镖局过来的,世道越是乱,这镖局的生意便越是好,顾家财大气粗,雇的是一整只镖队,专程把顾母送到江城去。
卢如玉本来就已经很重视肚子里的孩子了,不光是自己买的书学习,还没少请教郎中,这顾母一来,一加一的效果是大于二的,不光一日三餐食谱化,就连日常的运动都提前安排得明明白白,每天要散步多长时间,在哪个时间段出去散步,去哪儿散步,人家婆媳俩全都提前安排好了记在小本儿上,甚至连喝水每天有定量。
顾川虽然觉得这样太程序化没有必要,但是作为顶门立户的大男人,旁的事他说了这俩人可能会听,唯独这事儿,他根本就没有发言权,说了也没人听,好在他每个月只能在家住一天,不然的话光是在旁边看着,就足够让人心累的了。
心累的不止是顾川,还有顾川的老师们,一个优秀的学生,一个好苗子,大家伙儿都颇有默契的给开了小灶,这也就导致了顾川跟同班同学以及同期同学之间,差距越来越大,不管是军事理论课,还是体能训练课,再让他在这一期学员里待下去,无疑就是对时间的浪费了。
如今国家虽然没有大的动乱,但是各处都不太平,军队一直在不断的扩展,但是兵将的资质良莠不齐,如今缺的就是有知识、有能力的军事人才,大家实在是不想这么好的一根苗子白白的浪费时间,故而提出了跳级。
顾川自然是乐意的很,毕竟他的时间并不多,之前一直没有提,不代表他没有这个想法,只不过校内没有先例,他又入校仅仅半年的时间,没到能够打破规则的时候,不过哪里想到老师们会先一步提出来。
想要跳级自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在军校,为了不让学员们也都在跳级上找关系、使力气,跳级是设置了考核的,而且难度远大于升级考试。
顾川连跳了两级,四年的军校生活,被压缩成两年,也就是说还有一年半的时间,他就可以从军校毕业了。
一年半以后,顾川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发表致辞,学校外的小宅子里,顾母、妻子,还有一岁零两个月的儿子正在家里头等着他。
如今顾川总算知道系统那话是什么意思了,果然是应证了他那个不太好的预感,他的儿子顾爱华是重生的,哪怕这小子已经故意表现得普通的婴儿一样了,但到底还是有一些蛛丝马迹可以看出来的,比如除了最初的两个月以外,这小子从来就没有拉到过尿布和毯子上,想要便便了,就会哼哼唧唧的哭,比如这一年多里,这个儿子哭闹,流眼泪的时候其实屈指可数,基本上都是光打雷不下雨,再比如,这个月给这小子断奶的时候,真的是太顺利了,对于辅食的接受度也太好了,可以用‘迫不及待’这四个字形容了。
当然以上那些全部都是佐证,主要的是眼睛,一个懵懂孩童的眼睛,和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的眼睛,是不一样,上辈子的时候,顾爱华并不叫顾爱华,而是叫王强,活到了56岁,是北地有名的悍匪,死在了对战的枪口下,如果真的是重生的话,这个小婴儿的壳子里大概就装了一个56岁的灵魂。
旁人如果深信这个猜测的话可能会怕,但是顾川不会,他本身就是老鬼一样的存在了,不知道活过了几百年,经历了多少个世界,若是害怕的话也应该是旁人怕他才对。
不过这还是顾川头一次见重生者,好在还是一个颇为谨慎的重生者,最起码除了他以外,没有其他任何人怀疑,一个会哭会闹,一岁零两个月的时候连娘都不会喊的小婴儿,连早慧的名声都没有,大人们能夸的也就是懂事而已。
顾川回来的时候,把优秀毕业生的勋章放到儿子手里,“乖儿子,这是爸爸领的,你以后也要领一个给爸爸看。”
王强,不对,应该说是顾爱华,小手紧紧攥着勋章的一角,双眼紧紧的盯着,这辈子他倒是投身在一个好人家里,虽然也是跟前世一样的年代,大总统和总理都和上辈子一样,但真的是天差地别,上辈子从他记事起,就知道他是被父母卖给人牙子的,被当成奴仆养大,好像从记事的时候起他就需要给人干活,然后干的活越来越重,反正在17岁他将自己从地主家赎出去之前,就没有一天是轻松的,就没有一天是像现在这样,哪怕只是多吃一口饭,就能被高高的抱起,就能被夸奖,就能被亲。
想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土匪,这辈子居然成了当兵的后代,他爹不光是个富家公子,吃穿用度比他当山大王的时候都好,而且还是个不小的军官,手下管着500多人的营长,上的是全国最好的军校,而且在军校连跳了两级。
顾爱华真不知道是应该感慨世事无常,还是应该骂一骂这贼老天,不该让他带着记忆重活一世,毕竟他上辈子的记忆里真没多少让人高兴的事情,平白坏了这一世这么好的运气,富裕甚至显赫的家庭,疼爱他的爹娘爷爷奶奶,真的是上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孩子长大怕是要子承父业,这么小就知道握着勋章不放了。”顾母乐呵呵的打趣道,子承父业好啊,以前盛世太平的时候,文人让人家尊重,如今乱世了,还是手里头有兵有权的好,最起码不怕让人欺负了去,不过比起儿子当年的聪明伶俐来,孙子显然不如他老爹聪明。
小娃娃不会说话,但手却是紧握的勋章不放,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将来的世道,谁手里头有枪,谁才能说了算。
顾川乐呵呵的看着小家伙,“既然爱华喜欢,那这勋章就送给爱华了。”
顾爱华立马就咧嘴笑了,露出又小又白的牙齿,看上去可爱极了,他爹对他可真大方。
顾爱华坦然受之,卢如玉可就不成了,“他还是小娃娃呢,什么都不懂,这么珍贵的东西你还是先收着吧,真要给那也得等到他懂事以后再给。”若是普通的金银珠宝也就算了,反正顾家又不缺这个,她嫁妆里也多的是,但这勋章意义不同,并非金银可以比的,自然不能随意就送给尚未知事的儿子。
“爱华不是有自己的私库吗,就先收到他自己的小私库里,等长大了再拿给他。”顾川很是大方道,虽然儿子是个重生的小鬼,但养儿子顾川还是按照自己一贯的想法,那就是大方,他有的,他儿子都有。
一听到自己的小私库,顾爱华这满心的高兴啊,里面光是赤金的长命锁就有二十几个,全都是别人送的,还有玉佩、小手镯、动物模样的金裸子……反正他现在就是个小财主,别说上辈子的少爷了,就是少爷他爹都没他现在富有,拿出去不知道能换多少军火呢。
这有钱人家的日子就是好过。
顾爱华这一年多来心里都美滋滋的,哪怕婴儿的身体甚是不方便,哪怕还得装哭装闹,但是禁不住有这么多人疼他,有这么多值钱的东西给他。
现在顾家人都还没有发现小家伙的财迷属性,但是等到顾爱华两岁的时候,会说话了,也会走路了,这‘财迷’属性可是遮都遮不住了,每天都得去看自己的小私库,生日礼物不要玩具,也不要好吃的,要金条。
三头身的小娃娃居然就知道要金条了,弄得顾母和卢如玉全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不过孙子/儿子的要求他们是绝对满足的,不就是金条吗,给给给。
顾母拿了八根,卢如玉给了六根,最有生财有道的顾川则是直接给了十根,最富有的顾振泽给了十二根。
三十六根金条,顾爱华都快笑晕过去了,不是他见识少,实在是三周岁的生日太过惊喜了,上辈子他什么时候这么富过,下面养着几百兄弟,又得补充弹药,根本就留不住钱,关键他虽然不是杀富济贫的水浒好汉,但是也绝对不会祸害老百姓,抢的全都是恶人的钱,这也就让他一年到头都做不了多少单生意,勉强能维持山上的生活,钱是存不住的。
“我要跟它们一起睡。”顾爱华抱着装金条的小匣子不放,死活非要抱着它们一起睡,这可是金闪闪、亮晶晶的三十六根金条。
卢如玉哭笑不得,这孩子也不知道像了谁,怎么就这么财迷呢,明明家里头也没短了他什么,因着是唯一的后辈,吃喝用度全都是最好的,连尿布用的都是上好的绸缎,居然这么喜欢黄白之物。
拗不过儿子,卢如玉只能用布将小匣子包起来,就算是抱着睡,也不能凉着肚子不是。
“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有意思呢。”卢如玉跟丈夫感慨道,她还没见过这么爱财的呢,她自幼都这些东西就不怎么在乎,丈夫也是一派的光风霁月,从不将金银放在眼里,怎么到了儿子这儿,就掉进金条里出不来了。
顾川乐了,眉眼弯弯,虽然穿着军装、别着枪,但此时却温和极了,“喜欢就喜欢吧,小孩子不定性,说不定改天就喜欢别的了。”
大抵是上辈子吃惯了没钱的苦,所以这辈子才会这么爱钱,不过也就现在稀罕稀罕,等到见得多了,拥有的多了,习以为常了,也就不稀罕了。
从军校毕业以后,顾川不光是往上升了一级,从营长变成了团长,而且对自家厂子也是下了功夫的,纺织厂引进了新的设备,规模扩大了两倍,关键是利润,那真的是不可同日而语了,如今这市场大的很,商人们唯一怕的就是被官僚和地痞勒索、捣乱,甚至低价收购,但这些对顾川来说就都不是问题了,如今京城可没人会敲诈勒索他,厂子里的人也没能耐糊弄他,所以光是纺织厂的收益就足够让儿子大开眼界的了。
金子做成的小匣子,用金砖垒起开的床,小叶紫檀木做成的做成的梳妆台,红酸枝做成的座椅,黄花梨做成的柜子,名贵的香料,西洋传过来的香水,甚至还有传说中过的夜明珠、翡翠白菜……
顾爱华不断的被刷新认知,原来人真的可以有钱到这种程度,而他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这辈子想买多少军火,想养多少弟兄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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