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恨她的男友(1 / 2)
米丹顺利完成采访任务,意气风发,拎着一大袋水果回来,请全宿舍吃水果。
她先是将重磅消息放出:“姐妹们,丁明琛单身,亲口说的!”
舍友们先是不敢置信,又彼此揶揄起来,怂恿对方去追。
米丹忽然问秋雨:“欸,我看你丁明琛很熟的样子,你们怎么没谈?”
秋雨差点被水果噎到,她咳了一声,说:“我……我……我跟他是一路人吗?”
米丹斜眼看她:“郎才女貌的,多般配啊!”
秋雨手里举着水果,再次顿住。
第一次有人用郎才女貌来形容她和丁明琛。
“那你是没见过我高中,土肥圆一个,真不是一个世界的。根本没这种想法。”
现在说起来,秋雨已经很轻松。
还不着痕迹地将暗恋丁明琛的漫长岁月一同抹掉了。
事实上,连她自己也有点疑惑,她明明喜欢坦率直接,就如她现在跟武大风之间一样。
而丁明琛就是个九曲迷宫,是座远洋上的孤岛,看不透,走不进,她当时怎么就让丁明琛迷成那样。
也是有点迷。
“丁明琛不会高中也没谈吧?”米丹简直无法相信。
“呃……”秋雨沉吟了一下,很严谨地说:“没正式谈过。”
米丹作为新闻社的小记者,最善发掘素材,一听来了精神,“哟,怎么,跟谁有过暧昧?”
“那倒没有,风云人物都有些流言罢了。我们没有信的。”
“什么流言?暧昧的流言?”
“什么啊,他们就是一起参加民乐团,外出参加比赛,住酒店什么的,多了点接触,就落人话柄了。”秋雨就觉得这只是舍友间寻常的聊天,就实话实说了。
“无风不起浪哦!怎么接触了?亲了抱了?”
秋雨瞬间想起丁明琛在天台上跟李嫣仪抱在一处的事,但嘴上立刻否认了,“没有,你健康点好不好!”
“小雨,你刚才皱鼻子了,撒谎了吧?”米丹更加兴奋了。
秋雨差点跳起来,忽然觉出自己进了圈套。
她一不小心抖出来的绯闻,得一本正经地圆回去,要不然可能会损了丁明琛的名誉,她就正色说:“你刚采访完人家,你觉得他是那种跟女生暧昧的人吗?”
然后又将了一军,强硬地让米丹跳过这个话题,“你要是再这样编排我同学,下次不帮你了。”
米丹就意犹未尽地打住了,秋雨松了口气,终于能安静地看书做题。
没一会,米丹过来找她对数学题答案。
有一道题两人答案不对,对面一直没吭声的陈砚舒忽然说:“我跟米丹的一样。”
秋雨大略扫了一下自己的步骤,一下子发现了错误,说:“对对,我有一步数错了。”
她从桌上的镜子中看到,陈砚舒不屑地冷笑了下。
秋雨明白她那意思:你们这些高分进A大的外地人,还瞧不起有分数优势的A市人,事实证明,你们也不过如此。
秋雨没理她,戴上耳机继续做题。
明天她还有个图书馆兼职的面试,A大的新图书馆属于合资,半盈利性质,因此里面的兼职性价比很高,近便,工作时间有弹性,薪酬还高。
听学姐们说,在图书馆做熟了,以后考试的时候,可以在那里的闲置办公室自习。
所以竞争很激烈,陈砚舒也报名了。
秋雨微微侧首,看了一眼陈砚舒,她也戴上了耳机,正看着平板,一副争分夺秒的样子。
秋雨回过头来,一脸的要强。
她抿了抿唇,才不要输给陈砚舒,她是一定要得到这个岗位的。
早上,秋雨化妆时间比平时多了一些,按照昨晚就想好的,她穿了件白衬衣和淡蓝色牛仔长裤。
打扮妥当,她出门去吃饭,经过陈砚舒桌旁的时候,见她正对着镜子涂口红。
口红管上烫金的某奢侈品牌的大写字母发着光。
陈砚舒从镜子里打量了秋雨一眼,目光重点掠过秋雨的嘴唇,似笑非笑。
秋雨跟武大风碰头吃饭的时候,继续吐槽陈砚舒:“不就是支五百多的口红嘛,跟我这个五十多的差别很大吗?我涂五十多的也比你好看。”
武大风对女生间的这种矛盾实在无法发表什么高见,曾经他想给秋雨买支五百多的口红,好让秋雨能挺直腰板。秋雨还不舍得,继续过着被比较,又吐槽着的纠结日子。
不过这种时候,闭眼应和女友就对了,他就说:“你不用涂都好看。别在意无聊的人。”
“她真的很无聊。话里话外觉得我跟你谈恋爱是为了贪图A市户口,不知哪来的优越感,A市人有什么了不起?”
武大风敲了敲桌子,“喂喂,我也是A市人。”
秋雨掐了他一把,“就说你们。有意见?”
对着男友,不需要讲道理。
“行,说吧……”
秋雨鼓着嘴,“我真感觉我有一天可能会跟她打起来。到时候宿舍住不下去了怎么办?”
武大风拍拍胸膛,“住外面,我养你。你就安心做自己。还有我呢。”
秋雨感觉这话有点熟悉,想起在开学前丁明琛也说过。
这一刻,她忽然感到很幸福。
和室友的那点龃龉算什么,她有这么好的男朋友,和好朋友。
面试很快轮到秋雨,她从容地走进去,鞠了个躬,落落大方地扫视了一眼面试官。
眼神在触到单独坐在一侧的那个人时,她神情一震,心中瞬时涌上几丝惶恐。
原本构建起来的满腔自信,瞬间崩塌。
丁明琛居然也在这里。
他也穿着白衬衣,面前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看样子是做统计的。
沐在清晨的金色阳光中,他的眉眼看不真切,但好像在抬头看她。
……
秋雨垂头丧气地出来,人也松了弦,一直责备自己,怎么就这么上不了台面。
为什么看到丁明琛,就乱了方寸?
她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思索了一会,得出一个悲哀的结论:这依旧是自卑作祟。
虽然外表蜕变了,可丁明琛见证过她丑陋的蚕蛹时期,所以,在他面前,她内里还是自卑的,挺不直腰杆,连伪装都觉得难堪。
就这样把这么好的机会失去了。
秋雨叹了口气,双手扶额支在膝盖上,烦躁地看着脚下。
一双干净的白色运动鞋出现在视线中。
秋雨疑惑地抬头,看到了丁明琛。
“班长……”秋雨站起来,想起刚才自己糟糕的表现,脸红得像番茄。
丁明琛眸中带笑,欣赏着她火烧般的双颊。
她垂着眸,他得以肆无忌惮地用目光逡巡她泛起粉色的细颈和耳垂。
想将她压在墙角,狠狠地吸吮,将她粉白的脖子咬出红痕,想听她娇弱的哭饶。
丁明琛的声音带了分喑哑,“怎么越变越害羞了?初中参加演讲比赛,你还一点不怯场的。”
秋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无意识地搓着手,给自己找补:“我……我看到你在那里当评委,就一下子紧张了。”
“哦?”丁明琛扬了扬眉毛,不由得愉悦起来,再次确认,“我影响了你的发挥?”
这么说有为自己的发挥不佳甩锅之嫌,可事实确实如此,秋雨轻“嗯”了声,感觉更丢人了,苦着脸问:“班长,你怎么会在那里啊?”
“家里让我过去见习面试。”
丁明琛说的很低调,但秋雨听明白了,新图书馆的合资方应该是丁明琛家的公司。
秋雨越发觉得自己在丁明琛面前不着片缕般的狼狈。
她真的是又穷又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