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那个白痴就是我(1 / 2)
在这财神庙摆地摊的,大多数都是南来北往的流窜摊贩,基本上一张帆布把家伙什一包就搬家;还有些则是装了纸箱子,往电动车这么一塞,就能纵横天下。
所以当林逸应诺要大摆宴席酬谢大家伙的时候,那些容易打包袱的就都急不可耐地行动开来,而那些“家大业大”摊位很难收拾的商贩就苦着脸,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同伴去白吃白喝。
作为旧书市场的“四大天王”,要说走的和林逸近一些,就更没理由不去了。何况,不管是刘三两还是王黑子,肚子都憋着一肚子的气,他们不眼红林逸那一百万,就嫉恨他那五万块。因此刘三两打定主意,今中午一定要把未来十年的酒钱都喝回来,要不然对不起自己这张嘴;王黑子更是带上老婆孩子,还有七大姑八大姨,组成白吃白喝天团,目的很简单,能吃多少算多少,能喝多少算多少,在夫妻俩心目中,林逸这次请客花的钱,原本就该是他们自家的。
……
原本热闹非凡的财神庙,原本摊位一个挨一个的财神庙,还没到大中午,就走了一大半,搞得那些来财神庙游玩淘宝的人很是纳闷,怎么回事儿,集体搬迁?
不过此时更加纳闷的则是林逸定下那家酒店的值班经理。
这家酒店的名字叫“荣华富贵”,顾名思义,能够在这里吃喝的都是处于荣华富贵阶段的牛人,所以当一辆辆塞满了纸箱子破烂不堪的电动车,背上扛着包裹,活像逃难的顾客一窝蜂到来时,这位酒店经理第一反应就是,这些人是不是走错地方了?貌似今天没有宴席,更没有包桌……
值班经理有了这个心思,就急着去纠正这些人的错误,告诉他们,烩面馆,大排档,还有街头小吃摊就在附近拐一个弯儿。
他身材白胖,身手却很矫健,所以在这些顾客还没走进酒店大厅之前,值班经理已经疾步如飞,赶在漂亮的女迎宾前面,准确无误地拦住了大家伙,然后脸上挤出非常职业化的笑容,说:“对不起,各位,你们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当头的老摊贩头发花白,脸色脏黑,瞅瞅四周,再看看酒店招牌,说:“没错啊,这不就是‘荣华富贵’大酒店么?”
胖经理再次展露自己职业的笑容,说:“是‘荣华富贵’没错,不过……你们来这里是要做什么?”目光怪异地瞅了瞅大家背着的家伙什。
“废话,来这里当然是吃饭了!”老摊贩的似乎明白了什么,咳一声,想要一口痰吐到地上,看看人家光可鉴人的雕花大理石地板,就又忍着,直接咽到了肚里。
胖经理尽量做出一副和气模样,“是啦,是啦,我们这里当然是就餐吃饭的地方,不过……稍微贵一些。”眨巴一下小眼。
“有多贵?难道我们还吃不起吗?”老摊贩大了嗓门。
“呵呵,一桌至少七八百块,嗯,我说的还是中等包桌。”胖经理依旧笑呵呵,不过目光意味深长。
再咽一口吐沫,老摊贩心道一声,狗曰的,比老子一天卖的净钱还多。蹲下去,不说话了。
其他人也不说话,背着的东西太重,还是蹲下舒服。也就学着老摊贩,蹲在了酒店门口,齐刷刷,放眼望去一大片,没有六十,也有五十。
凡是来这儿蹭饭的,大多都是不入流的小商贩,那些大商贩也不会为了一顿饭菜跑这里折腾。对于这些小贩来说,赚钱难,难赚钱,一向都是一碗面,几个馒头对付一天,哪会舍得花七八百吃一顿这玩意。
眼看这些人没了聒噪,却蹲在门口不走,胖经理有些不高兴了,人,都是有脾气的,虽然胖经理的脾气早已在迎来送往,谄媚逢迎中打磨殆尽,可宁要掐出一点,还是有的。
所以他变了脸,冷道:“你们蹲在这里干什么,还不走!”
头发花白的老摊贩变魔术似得从怀里摸出一根老旧的烟袋锅,慢悠悠地装上自家种的老烟叶,然后说:“等人。”
“等谁?”胖经理脸色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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