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三章.白痴与天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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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小姑娘一听林逸说的这话,一下子就像谁捅了她的肺管子一般,冲着林逸便大声地喊了起来:“大哥哥,你让我卖啥都行,就是这身衣服不可以。因为这身军装是我们村子中,对我最好的傻蛋哥哥,专门为我把他爸爸藏着的宝贝偷摸地拿出来,让我穿着它进城的。”说到这儿,她还不忘伸出舌头反复地****着由于气息不畅而被憋出来的鼻涕泡儿。

听完她说的这话,林逸便有些好奇地问她道:“傻蛋哥哥对你这么好,那你为什还要叫他傻蛋哪?”

“也不是啦,表哥。其实他也不是原本很傻,就是有时候,心眼儿有点直,比我还傻。”

林逸愣了一下,要知道,只有醉汉才不会说自己喝醉,也只有傻瓜才不会说自己太傻,眼前这个小姑娘说自己傻,就证明她并不是真傻,很可能是太纯真了。

想到这里,林逸就试探着问道,“对了,向阳,昨晚我给你的那本书呢。”

原以为向阳会说,“我没看完”,或者“我没看懂”,可是她的回答却是:“谢谢大哥哥,你那本书真的很好看。”

林逸一怔,“好看吗?”

“嗯,”向阳猛点头,然后说:“昨晚我一下全都看完了,实在太有趣了,尤其那个程咬金,笑死我了!”

林逸:“你说什么?你说你一下子全都看完了?”

“是啊。”向阳仰着小脑袋,“我不骗你,我全都看完了。”

林逸就想,大概是一目十行,胡乱翻看。

“我可喜欢里面的一些段落了,嗯,好比那段写程咬金那匹马‘大肚子蝈蝈’……”

紧接着向阳就绘声绘色地说起了程咬金坐骑宝马卷毛狮子兽,大肚子蝈蝈:这匹马,真好看,丈二长,身不短,肚子大,不显蠢,高八尺,似虎欢,重枣红,如火炭,半根杂毛也不见!四蹄圆,血里蘸,鬓尾好似千条线。左右蹄,来回窜,能穿山,能跳涧,咴咴大叫声不断,慢八百,紧一千,日行千里还嫌慢。头上角,放光寒,身上鳞,起片片。耳生风,眼似电,口咬嚼环赤金线。新鞍辔,银辔鞍,赤金镫,了事环,千斤力,不出汗,天生龙种不非凡。火龙飞下九天来,万两黄金无处换!您说这段透不透亮?

……

林逸听完,彻底愣住了。

昨天,自己在那些考古队员面前展现了一手过目不忘倒背如流的绝技,把那帮人震的一愣一愣。现在,自己则被眼前小姑娘震的一愣一愣。

为什么?因为林逸之所以能够过目不忘是因为他灵气的作用,而对方却是靠着天分。

当然,林逸还有些疑惑,所以他问了:“咳咳,你说你一夜就都看完了,那么……你都认识那些字吗?”

向阳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那些字我都会念,却不会写。所以老师说我很笨……我还不会算术,一算就头疼……”

林逸:“……”

多少有些明白了,这个小姑娘是个怪胎啊,就是不写字,却认识字,对文字有天生的敏锐性,对数字却有些排斥,以至于不会算算术,因此被教她的老师认为是傻子,脑筋有毛病。

也许她的脑子真的有毛病,可是在文学方面来说,她却是个天才。

天才与白痴,往往只在一线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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