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8章 盗贼是个黑毛大汉(1 / 2)

加入书签

看到这一幕后,老孟大爷嘴皮子一哆嗦:哟,小区内发生什么大案子了?可千万别跟我家那个不学好的兔崽子有关!

老孟大爷的小儿子,今年三十岁出头了还没有工作,整天和社会上一群混子来往,被他骂过多次都没奏效。

所以,每当看到执法车来小区后,他都担心和自己儿子有牵扯。

腿也不敢溜了,老孟大爷赶紧回了小区内,生怕会看到儿子被抓走的那一幕。

幸好,几辆执法车并没有去他所居住的那片楼房,而是去了东南角,停在了39号楼前。

最先开进来的执法车车门打开,刘小龙从上面蹭地就跳了下来,带着两个人就冲进了最中间那个门洞,嘴里还嚷嚷着:“捏捏的,敢特么的偷我哥们家,这谁啊,活的不耐烦了?嚓,高飞这小子也是,啥时候在这儿买的房子,我怎么不知道?被偷了,活该!”

跑步来到四楼,刘小龙直接冲进了开着门的屋子里,里面一个妇女正在换鞋,看到有人跑进来后,吓得啊的一声叫,差点摔倒在地上。

刘小龙可不管这些,扯着嗓子喊道:“高飞,高飞呢?这女人是谁,我怎么不认识?这么胖,你可别和哥们说,这是你金屋藏娇的地方!”

他的话刚喊完,就听背后有个小女孩的声音响起:“笨蛋,是这屋子,你跑人家家里算什么呢?”

“谁呀?谁敢骂刘爷笨蛋?”

刘小龙霍然转身,才看到对面屋子里的门开了,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倚在门框上,脸色阴沉的高飞站在里面,对他点了点头后,就去了卧室那边。

刘小龙这才知道搞错了,跑错了屋子,赶紧对女主人道歉:“哎哟大姐,对不起啊,走错地方了,你海涵,千万别怪,更别送了,白白!”

砰的一声替人家关上房门,刘小龙在冲进对面屋子里时,顺势在苏樱脑袋上敲了一下,教训道:“谁家的孩子这样没礼貌?老师是怎么教你的,敢喊执法者叔叔笨蛋!”

刘小龙压根不知道,要不是高飞在场,说不定在他的手还没有碰到苏樱脑袋时,手指头已经被削断了。

刘爷急吼吼的冲进卧室内,喊道:“高飞,到底是什么东西被偷了?我从城局调来了刑法高手,李承明很仗义啊,听说我用,都没有含糊一下!”

卧室内空荡荡的,没什么家具,不过却有一张很宽大的窗,包装着的塑料布都没有撕去,看来是新买不久的。

不过这张窗现在却被人用刀子割了个遍,上面的厨子、柜子啥的都开着,地上还散落着几根黄澄澄的东西,好像金条那样。

刘小龙马上就明白过来了,高飞肯定把东西放在了这张新买的窗里,以为这地方万无一失来着,结果却被偷了。

“到底什么东西被偷了?看你一脸如丧考妣的样子。”

刘小龙说着走到窗前,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黄澄澄的东西:“是金条吗?你可千万别告诉刘爷,你在这儿藏了十斤金条--哎哟,我嚓,这真是黄金!?”

可能是出于对黄澄澄颜色的热爱,刘小龙拿起一根后放在嘴里咬了一下,就看到上面出现了牙痕印,登时大惊失色。

高飞缓缓的说:“不是十斤,是足有一百斤。”

“啥?啥!?”

刘小龙登时懵了,老大会儿后才惨叫一声跳着脚的喊:“你特么的有病啊,上百斤的金条,就被你藏在这破地方!沃曹,你怎么没有被雷劈死啊?这是作孽哦--不行,这些都是我的,不许你再动一下,你这个败家子!”

看着刘小龙把剩余的金条拿起来,又恋恋不舍的放在原处(这是犯罪现场,需要拍照)后,高飞才说:“如果仅仅是金条被偷了的话,还没必要让我这么着急。”

刘小龙忍不住申银了声:“哎哟我的个娘哎,上百斤的金条被偷了,你都不心疼,那你告诉刘爷,到底是啥东西被偷了?”

高飞咬了咬牙,看着走进来的苏樱,恨声说道:“是经书,一本黑色封皮的经书!”

听说是本经书后,刘小龙松了口气:“哇哦,一本破经书有什么心疼的?你想要什么内容的我给你弄。《金刚经》啊还是《道德经》?就是《渔女心经》也是可以的嘛。”

话刚说完,刘小龙猛地明白了过来,嘎声问道:“是、是那种经书?”

去年高飞去草原蒙戈尔时,为了去找老实和尚和安归王,救铁屠,就把孙天扬那本青色封皮的《安归经》交给了他,让他和萨拉娜带回国内。

结果,那本经书却被随后赶去的楼兰王给抢走了。

开始时,刘小龙还不知道《安归经》有多了不起,后来才知道那玩意不是了不起,是相当了不起,竟然和国运扯上了关系,当时就吓得冒出了一身冷汗,幸好高飞没有埋怨他,他自己也装做忘记了。

不过从那之后,他就知道《安归经》有多重要了,后来更听说过关于这本经书的无数故事,知道除了牛叉的楼兰王,安归王,杀破狼三部要拿到这本经书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在努力搜寻经书的下落。

在刘小龙看来,高飞这个并不怎么合格的纨绔,和经书是没啥关系的,但实际上每一本经书的出现,都和这厮有着很直接的关系。

换句直白的话说就是,要想找到经书,只要盯着高飞就好了,反正这家伙到现在已经接触过全套的四本《安归经》了,可却没有保住一本。

难道他只是做为找到经书的一个引子,而存在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