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脑子还理不清呢,哪能说得清啊!
或许,也可能是错觉吧!她今天用脑过度,太累了!
“一时想不出来就先别想了,也许睡一觉就想出来了,走吧,太晚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师父,就几步路而已,我自己可以。”秦简拒绝。
罗昊轻笑一声,“发生了这种案子,自己走夜路,不害怕?”
秦简摇头,指了指自己乱糟糟的短发,又看了看自己的大t恤和松松垮垮的牛仔裤,意思是:她搞得像个假小子一样,那个不开眼的,劫她啊!
罗昊却是又笑了一声。
小丫头,你是真不知道自己有多好看呐!
大晚上的,白的都快发光了!
“走吧,送你,我正好吹吹风,醒醒脑,这总行了吧!”
第20章 提篮中的碎尸(七)
走了不到十分钟, 秦简便到家了。
罗昊的家也并不远,也大概是十分钟左右的脚程。
秦简到家便洗洗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还是等明天睡醒了再捋吧, 毕竟休息才是第一位的,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嘛!
一夜无话。
凌晨四点, 秦简被闹钟叫醒, 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伸手拉开窗帘, 外面的天还是黑的。
她麻利地洗漱换衣服, 又光速把昨天半夜就扔进洗衣机里洗的衣服给晾了, 她甚至都来不及抖两下, 可想而知, 等衣服晾干了, 必然是皱巴巴的。
她又没有时间熨,所以, 她再穿上的时候, 估计就只能靠体温和汗把衣服熨平了。
果然,小说里描写的刑警,俊男靓女,衣冠楚楚, 都是骗人的。
艺术并非现实, 现实中的刑警, 在高强度的工作下,别的局的情况她不知道, 但是他们局, 真是一个个要多邋遢有多邋遢啊!
四点半,集合地。
秦简和一堆胡子拉碴的大老爷们比起来, 也算是衣冠楚楚了。
她从家里拎了不少面包牛奶,分给大家。
可以预见,这一个个哈气连天,甚至有的一看就是连脸都没来得及洗的男人,一定是想不起来给自己带早饭的。
这个时间,买也没处买,总要有人张罗吧!
否则,他们就可能一直饿着肚子,忙到行动结束了。
她觉得,这帮人的胃就是这么给折腾差的,时间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还是得注意养生的。
秦简分面包牛奶的功夫,罗昊也到了,他后面还跟着五个人和五条狗。
罗昊走近了,展开地图道:“我这里一共圈定了五个片区,你们四个负责这几个相对面积小的,秦简跟我,去城南,现在就开始行动,抓紧时间,咱们中午局里汇合。”
五路并发,哪怕是其中有一路提前有了收获,也无法联系到另外四路,无形之间,浪费了多少警力啊!
不过,这也是这个年代的刑侦工作,必然要面对的困难。
这个年代,移动通讯工具尚未普及,手机那是刚刚引入国内的新鲜玩意,价格贵的能让人惊掉下巴,普通工薪阶层,谁买得起来呀,别说自己买不起了,局里的领导也配不起啊!
刘局最多也就是刚配上了bp机而已,至于他们刑侦支队,上到队长,下到最新的侦查员秦简,近距离的联络基本靠吼,或者靠跑腿通知,一定距离范围的配合行动也可以靠对讲机,不过,一旦超过了对讲机的工作距离,比如现在,跨区域的行动,五路并发,联络上,自然受限,浪费警力,无可避免。
罗昊和秦简这一路因为有吉普车的辅助,他们负责的片区是最大的。
罗昊启动了吉普车,秦简依旧坐在副驾驶座,后面坐了一人一狗。
这个带犬民警名叫孙宁,他的狗名叫小安。
小安乖巧地坐着,因为天气热,它的舌头是一直伸着的,它的舌头粉嫩,眼神炯炯,膘肥体壮,皮毛油亮,一看便被喂养得极好。
秦简一直回头看小安,想摸摸小安的狗头,罗昊侧目瞧了她一眼,随口问道:“喜欢狗?”
“嗯。”秦简点头,罗昊却没有下文了。
秦简也不在意,继续看小安,然后问孙宁,他和小安要不要吃东西。
孙宁本想拒绝秦简,不过罗昊却说,“这么早,他和小安肯定来不及吃饭啊,咱们都抓紧时间吃的,免得一会没劲了。”
有了罗昊的话,孙宁便没有拒绝秦简,拿了面包牛奶,秦简也给罗昊撕开了一个面包,自己也老老实实坐正,吃了起来。
城南距离市局并不近,罗昊开车速度不慢,也开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抵达目的地。
几人下车,孙宁牵着小安,开始一条街一条街地排查。
据孙宁所说,小安经过训练后,对人血的味道极为敏感。
比如,用几个碗,混合着猪血鸡血等,在其中的一个碗里混入少量的人血,他便能准确地找出。
再比如,将人血稀释数十倍,倒入泥土中,48小时之内他也能够准备地找到这块泥土。
秦简心道:这不就是后世警犬队训练出来的血迹犬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