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要说这花里娇,也是妙人一个。他本是个男子,五六岁便开始学唱戏,今年十五岁了,生的面如傅粉,唇若涂脂,身段风流,唱戏时扮作女孩儿,简直雌雄莫辩。
加上一把黄莺般的嗓子,一开口,艳惊四座!
瓦舍里的高手无数,花里娇原先只是小有名气。他之所以像今日这般名声大振,还源于前不久发生的一桩公案。
蔡真只因看了一次花里娇的戏,便对这温柔貌美的小伶人上了心,勾了几次,花里娇也不理他。蔡真失去耐心,拿出钱来要强逼着霸占。花里娇又不敢得罪他,只好委身于他。
两人才好了不到半个月,蔡真突然被人砍了胳膊。因为是在花里娇那里被砍的,于是“花里娇”这个名字被很多人听说了。许多人跑来看花里娇,还跟他打听当日的具体情形。
蔡真做过许多坏事,若不是有人撑腰,早该死在牢狱里了。他被人砍了胳膊,简直大快人心。花里娇牢牢抓住听众的心理,把那蔡真被砍的情形说得有鼻子有眼,仿佛亲眼见到一般——实际这都是他瞎编的,他还没来得及看,就被打晕了。
说完这些,他又说自己被蔡真霸占是多么委屈,多么的生无可恋,甚至几度想要自杀,又挂念着老母亲,不敢死……幸好苍天有眼,派了个大侠来把他从苦海解脱出来……
这样一说,赚了许多眼泪。
花里娇的知名度大大地提高了,加之他本来就色艺双馨,从此一跃成为瓦舍里第一等的人物,许多人专程为了看花里娇来瓦舍,还有些富贵人家,请诸色伶人去家中表演助兴时,会点名要花里娇。
花里娇在瓦舍唱的是诸宫调。所谓诸宫调,就是各色曲调的串联。诸宫调节奏悠扬,唱词文雅,云微明简直难以相信,林芳洲竟然喜欢。
“你听那曲子,我觉得很好听,”林芳洲给他解释,“而且花里娇的唱腔很好,比鸟叫还好听。”
这是夸人的话吗……
云微明侧头打量着她,把她看得有些不自在。她瞪他一眼,道:“做什么?”
他笑道:“我没想到,你竟然喜欢这些。”
林芳洲反问:“你觉得我该喜欢什么?”
“你往常唱的那些淫词艳曲,比如——”他说着,突然凑近一些,附在她耳边,压低声音,缓缓地说,“哥哥身上也有妹妹,妹妹身上也有哥哥。”
“咳。”林芳洲听到这种词从小元宝口里说出来,莫名觉得好羞耻,脸上涌起一阵燥热。
他眯着眼睛看着她脸上迅速爬起的俏红,轻笑道,“这种词,亏你唱的出口。”
“那个,我现在已经不唱那些了,我现在品味很高雅。”
“呵。”他又是轻笑。
林芳洲有些恼,“去去去,走开,热不热啊。”
“热,真热,我给你扇扇。”他还在笑,打开折扇,用力地给她扇风。
一边扇着风,云微明的目光往周围扫了一眼,见沈二郎正往他们这个方向在看,云微明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沈二郎慌忙低下头,飞快地嗑瓜籽儿。
花里娇唱完,照例有很多人打赏。林芳洲也赏了一百钱,不过一百钱是没有资格挂灯笼的——只有打赏一两银子以上的,才会挂上红色的灯笼,灯笼上写看客的寄语,一连挂半个月。
云微明说,“你既然喜欢,可以多赏一些。”
“一百钱够多了。”
云微明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来一块银子,扔进那铜盘里。
好大一块银子,少说有十两八两的,林芳洲看着很有些肉疼。
过不多久,花里娇换了衣服,下得场来,直走到林芳洲二人跟前,福了福身,羞答答地说,“多谢两位公子赏。”
林芳洲心想,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往常花里娇从来不曾特别感谢她呢。
云微明却呆了一下,有些不确定地问,“男人?”
那花里娇脸一红,点了点头。
云微明不太喜欢涂脂抹粉的男人,也不喜欢林芳洲喜欢。
哪知林芳洲却很喜欢,回去的路上还掐着兰花指学那花里娇的唱腔,看起来娘唧唧的。他看着一阵无力,又不好说什么。
又过了几天,林芳洲狠心花钱,请花里娇来家里唱戏了。荷风荷香两个婢女也被林芳洲借走了,一个弹弦儿一个吹箫,花里娇扮了漂亮小娘子,林芳洲扮落魄书生,与他对戏,几人玩得不亦乐乎。
云微明一回家,看到这样其乐融融的场面,已经不知道该吃男人的醋还是该吃女人的醋了。
林芳洲还给自己取了个艺名叫“花里貂”,云微明听到这名字时差一点吐血,捂着心口安慰自己:能安安分分待在家里唱戏,不出门胡闹,不是挺好的么……
林芳洲胆子越来越大,终于,在花里娇的怂恿下,她也扮成了娇滴滴的小娘子。一身淡粉色的裙子,梳一个俏生生的元宝髻,戴着金镶玉的首饰,擦了香粉,涂了胭脂,连眉毛都修了,细细的黛色蛾眉,眉下一双眼睛明亮又好看。
花里娇给林芳洲化完妆,拍手赞道:“好一个美娇娘!”
林芳洲嘿嘿一笑,“你也是呢!”
十七看得有些无力。虽然他们的扮相很好看,但是一想到这两个美女实际都是带把儿的,他就有一种深受整个世界欺骗的错觉。
好端端两个男人,生生变成了一双姐妹花……
林芳洲和花里娇都扮作了女人,就没人来扮书生了,最后他们拉了韩牛牛来救场。
所以这是什么?一个长得有些一言难尽的书生,和两个带把儿娘子不得不说的事?
十七不想看,他眼睛疼。
但是他必须看,因为他是唯一的观众……
十七发现,自从以“保护林公子”的名义跟到林公子身边,他做了除保护林公子外几乎所有的事情。
真是令人感动的人生经历啊,感动得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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