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答应你。”
莫千洐想过把她强制留在身边,可是他做不到强迫她。
他是阿九,却也羡慕阿九。
因为阿九的世界很单纯简单,快活自由,还有情投意合的女子愿意和他携手一生。
莫家出事之前,家中亲人便叫他阿九,阿九取自他的字九卿,那时的他肆意潇洒,觉得天塌了还有父兄顶着,现在回想,那个自己透着些傻气,对人也不设防,与失忆的他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只是时过境迁,如今的他,早已没了当初的想法。
琳琅说如若没有阿九的记忆,他不会多看她一眼,其实很对,一直以来他对于女子没有多少想法,在军中那些年,他们谈论女人的话题他从没有参与过,只觉得无聊透顶,直到遇见了琳琅。
失忆的自己深刻感受了情爱的滋味,确实很美妙,一见钟情,相处不过月余,感情尚在懵懂时便因为解毒光明正大的占有她,迅速而又美好......
对于他的婚事,其实他仅见过一面,他甚至不记得她的样貌。
与慕家的婚事是从小定下的,且在他莫家落难时,慕家没有落井下石,反而还对他莫家多有照拂,所以他一直都谨记婚约,所以在刚想起过往时对她的靠近是那样的排斥。
他也很庆幸,那慕挽歌嫁了太子,婚约自此作罢,不然他会陷入情和义的两难中。
如此想,他确实不如阿九。
他的琳琅,看似柔弱却性子执拗,又很是清醒果决,从他以未婚妻为由拒绝她时就已将她推远。
阿九,对不起。
我没能留住你的琳琅。
心痛得无以复加。
原来情爱可以让人那样欣喜,也可以这样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