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淮满意了,给了他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随后问道:“你准备来买什么?”
袁博义便指了指前面,那里有个肉铺,两个军士打扮的人正和肉铺老板说着什么:“买点肉,再买点酒,也就差不多了。”
方淮点点头,拍拍他肩膀:“那行,你去忙吧,我们还得买别的去呢。”
袁博义还没来得及回话,就见她拉着媳妇转身就走了。
不远不近的,还能听到她的声音传来:“诶,阿曲,街尾那里好像在卖春联呢。你说咱们是直接买他写好的,还是买点红纸回去自己写?我的字不行,不过你的好像还挺漂亮……”
片刻后,两人来到卖春联的摊子,商量过后买了几卷红纸回去打算自己写。
之后两人又陆陆续续买了些年货。直到随行的仆从手中都提满了,曲葳也走得累了,这才登上马车带着满满当当的年货回家去。
……
这日天气晴好,半下午的时候还有阳光透过窗棂,映得满屋明亮。
曲葳见状吩咐一声,抱秋和醉冬便开始铺纸研磨,没多会儿功夫便将写春联的准备做好了。
提笔蘸墨,曲葳略一沉吟便开始泼墨挥毫,不一会儿功夫便写好了一副春联——春联的内容暂且不提,总归都是些吉祥的好话。她的字却是父亲亲手教的,字迹娟秀却不失锋锐,饶是方淮不懂书法的美妙,也看得出这绝对是一副好字。
方淮下意识喊了一声好,赞道:“阿曲的字真漂亮。”
曲葳扭头看了过来,忽然将手中的笔递给她:“你也写一副试试看?”
方淮见状连忙摆手,一边摆手一边退:“不了不了,我的字可丑了。”
这是实话,曲葳还记得当初方淮给自己传字条,那上面的字确实丑得可以。她有些好奇,方淮怎么看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为什么她的字就能丑成那样?
先前还以为她是藏拙,现在看来应该是真的,于是便好奇道:“你没练过字?”
方淮无奈耸耸肩,告诉她:“在星际,纸张都是少见的,我们基本上不会写字。一般情况下,都是通过电子设备打字居多,我还是来到这里才第一次摸到笔。”
她一边说,一边点开光脑给曲葳演示,新载入的本地字体方方正正,毫无美感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