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2)
毛剑兰摆摆手:“不用,这碎布头剩着也是剩着,白布给我裁了怪可惜的。”
赵明月看她缀的布头还挺好看,花花绿绿的,色彩很丰富,搭配倒也协调:“你要不要试着做一件百纳衣。”
毛剑兰看着自己手里的布片:“这个可以吗?”
赵明月说:“也没什么不可以,反正都是用不着的碎布头,你用来做件小孩子的衣服也未尝不可,就是形状凌乱了点,不规则。”
“好,我试试。可以给我侄儿做个小衣服。”毛剑兰说。
“好。”碎布头是很练车工的呢。
八月中旬,晒成古铜色的沈旭跃回来了,他出现在店子门口,整张脸就只剩下白牙和眼白是白色的了,赵明月看见他的时候,还有点没反应过来。沈旭跃背上背着一个迷彩背包,肩上斜挎着一个军绿色的书包,都鼓鼓囊囊的,他冲赵明月傻乐:“明月,我回来了。”
赵明月赶紧从座位上站起来,起身急,将凳子都绊倒了,脚下被缝纫机的腿给勾住了,一个重心不稳,就要往地上扑,看得一旁的毛剑兰心都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沈旭跃赶紧奔过来,将赵明月扶住了:“慢点慢点,我这不都回来了吗?”
赵明月的脑袋撞进了沈旭跃怀里,扶着他的胳膊站稳了,抬起头来仔细地打量:“旭跃,真是你是回来了。晒这么黑了,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赵明月欢喜地笑着,眼睛里都闪烁起了泪花。
毛剑兰看着久别重逢的两个恋人,赶紧拿着自己手里的活避到里屋去了,把地方让给他们两个。
沈旭跃冲着赵明月开心地笑着:“是的,不过更结实更健康了。你好像瘦了,是不是没吃好饭、睡好觉啊?”
赵明月打量了他好几遍,终于才反应过来:“我没事。快把包放下来,赶紧坐下。我给你倒水喝,刚刚到北京?”
“是啊,还没来得及回学校呢,就直接来你这儿了。我看你一眼,然后要赶回去整理调研资料。”沈旭跃说。
赵明月想要帮他将包取下来,结果发现沉甸甸的,她一下没提起来:“你包里都装的什么呀?”
沈旭跃笑起来:“我自己来。”他先将书包摘下来,然后放下背包,然后坐在赵明月旁边,打开包开始清东西,“我去调研,一路上看到好吃的好玩的,就都带了一些,给你尝尝看看。”
沈旭跃给赵明月拿东西:“这个是在秦皇岛买的大海螺,海螺里面还有一串小海螺项链,给你玩的。这个也是在那边买的鱿鱼丝,我觉得挺好吃的,不知道你习惯这个味儿不。这个是在沈阳买的榛子,从兴安岭那边过来的,很香。这个是从山东买的……”林林总总摆了一桌子,琳琅满目,都是好东西。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眼睛里温柔似水:“你一路上一直都背着?累不累啊?”
沈旭跃嘿嘿笑:“我还好啦,我们教授喜欢各种石头,他都背了好多石头回去,还不让我们帮忙。”
“那你们也得帮啊。”赵明月想起就觉得挺可爱的。
沈旭跃笑道:“帮,当然要帮,上火车、赶路什么的,都得我们帮着扛才能上车。我这是来你这儿了,才躲了懒,让那几个同学去搬了。”
赵明月说:“晚上我们一起吃饭,吃了饭你再回学校。先去洗个澡,去房间里睡一觉。可以不?”
说到睡觉,沈旭跃打了个哈欠:“好吧,我休息一下。晚上我们去宋伯伯家一趟,说不定我晚上就住他那儿了,明天再回学校。晚半天应该也没事。”到了赵明月这儿,他就觉得全身都放松下来了,之前那一个多月奔波忙碌的精神劲一下子松懈下来,有点提不起了。
“好。我同学毛剑兰在我这里帮忙,两个人做快多了。”赵明月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叫毛剑兰:“剑兰,出来吃东西了。”
“终于找到帮手了?”沈旭跃笑道。
毛剑兰出来了,大大方方地冲沈旭跃笑:“你好。才到北京,坐火车回来的吧,一路上肯定很辛苦。”
沈旭跃点点头:“还好。你在这里陪着明月,她就不孤单了。”
“嗨,哪里是我陪她。我这是落了难,被小赵给搭救了。小赵真是个好人,她救了我的命,还收留了我。”毛剑兰苦笑着说。
沈旭跃这一个多月在到处漂泊,没收到过赵明月的只言片语,是以还不知道这边发生了什么事,便讶异地问:“怎么回事?”
赵明月说:“别听她说的那么夸张。就是剑兰病了,我给她送到医院去住院。举手之劳而已。”
毛剑兰补充说:“医生说再晚点就没救了。医药费也是她帮我垫付的,找人借的钱,现在又让我在这里做事,你说是不是她救了我的命?”
沈旭跃回头看着赵明月,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既然明月说是举手之劳,你也就不必放在心上了,都是同学,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赵明月说:“炉子上烧着有水,兑上冷水应该够用了,你去洗个澡,先睡一觉。饿不饿,要不要吃东西?”
“不饿,我们下车后就吃了饭了。”沈旭跃说着,自己去洗澡去了。
赵明月将吃的东西递给毛剑兰:“来尝尝,他带回来的特产。”
作者有话要说:磨岩三烈扔了一个地雷,谢谢亲的地雷mua~
第五十五章 父母
沈旭跃睡在里间的床上,因为太过疲惫还起了齁声。赵明月做着事,听着那声音,觉得特别安心,他终于回来了,自己总算不用惴惴不安地等着他的消息、担忧他的安危了。
沈旭跃睡到日落西山才起来,赵明月和毛剑兰还在灯下忙活。沈旭跃倚在门口,看着赵明月低着头弯着腰在桌上用尺子画线,身体的玲珑曲线起伏,最后归于浑圆挺翘的臀部,显出一个成年女性的性感来,沈旭跃的喉头不由得滑了一下,他的明月,已经长大成人了。
赵明月感受到他灼热的目光,扭头来一看,冲他娇羞一笑:“醒来了?”明眸皓齿,令人觉得世界都灿烂了。
沈旭跃垂下眼帘,收拾好自己的情绪,伸了一个懒腰:“嗯。去吃饭吧,都饿了吧?”
赵明月将手里的粉笔放下,招呼毛剑兰:“剑兰,别忙了,吃饭去。”
“嗯,等我钉完最后一颗扣子。”毛剑兰手上的动作不停,麻利地缝着扣子,她现在这些活已经做得非常利索漂亮了。
沈旭跃带着他们去西单那边吃饭。天近黄昏,时过立秋,白天还有秋老虎的影子,但是到了傍晚,就觉得非常凉快了,干爽的风一吹,便让人嗅到了秋天的气息,北京的秋天来得比南方的早,但是也结束得快。
沈旭跃轻松地说:“很快就是秋天了,秋天是北京最美丽的季节,天气最为怡人,冷热适中,最适合出去游玩了。到时候我们去爬香山,漫山红叶,如云似霞,特别漂亮。我有十多年没爬过香山了。”沈旭跃说到这个,就禁不住唏嘘感叹。
赵明月理解他的心情:“好,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剑兰你也去吧。”
毛剑兰笑了笑:“到时候再说,大家都去我就去。”要是集体活动,那就去了,要是人家两口子单独去,自己去了干什么?碍事。
三人在小馆子里吃了晚饭,毛剑兰先回了店里,赵明月跟着沈旭跃去拜访宋伯伯和方姨。虽然赵明月一直都离得他们不远,她和宋小蕊来往也算密切,但却没有去过宋家,毕竟沈旭跃不在,她没有立场过去。这一点赵明月还是有分寸的,和宋家搞好关系是一回事,没事找事,就变成了巴结讨好,这会让人失去尊严,也叫人瞧不起。所以今天沈旭跃让她过去,她也在犹豫。
沈旭跃说:“去吧,正好我回来,又在你这边,一起过去拜访一下。晚点我送你回来。”
赵明月说:“这也没由头的,我去了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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