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活该”我恶狠狠地吐出这句,心里忍不住得意的大笑起来。
《末日遗产》完
突然进化【一】两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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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进化【一】两年前
dna,也被称之为基因,遗传因子,它是遗传的物质基础,通过复制基因,遗传信息会被传递给下一代,让下一代出现与上一代相似的性状。人类体内也有着好几万个基因,它们决定了人天生的相貌,外观,体型,力气大小,智慧的一切属性,它们就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我在听到这个词语的时候,脑子里总会想起一些别的事情出来,因为有人告诉给我的理论让我觉得其实人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是决定好了的,它从一开始就埋藏在了你的基因里,你会长多高,你会有多爱唱歌,你会什么时候死去,这些东西全部以人类意识不到的方式深埋在我们未曾完全参透的那个领域,决定着所有人类的宿命。
没有人能够逃脱宿命。
基因有两个特性。
复制和突变。
复制是指它会忠实的完完全全复制上一代的基因,让下一代的性状与其几乎完全一致,但同时,基因也会有着调皮的一面,它也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变化,那就是突变,比如一个长尾巴的的狗突然生出了一条短尾巴的狗,比如一个白色羽毛的鸟儿突然生出了一只黑色羽毛的小鸟,这些不可控制,不可预知的突变,参杂在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也因此才会有了这么丰富多彩的世界。
人类一直妄图控制自己的基因,作为地球上最为耀眼的存在,人类解开了基因奥秘的大门,它们神秘却又不可思议,掌握了它,你可以活到两千岁,掌握了它,你可以一跳三米高,掌握了它,你可以从此不再生病。这是人类的幻想,也是人类一直想要实现的目标。
但是,我在这里想要告诉各位的是,这种对人类有益的进化的确存在着,但是太过缓慢,短短的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根本算不上时间,上万年的时间进化史早已不再是稀奇,但如果真的有一天,人类突然学会了掌控自己的基因的话,真的不见得是一件好的事情了。
这件事情是我最开始接触到的不可思议事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得知了吕布韦的真正身份并且和他成为了好友,时间算起来的话,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多了,只是当时的事情还是让人记忆犹新,我在那个故事里面,彻彻底底的失败了一回。
其实我没有想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因为我一直都在想一个人,这种情况知道前一段时间才有好转,我也终于明白其实过去了的事情就不会再重来,吕布韦一直想让我从那段往事里面走出来,他劝了我很久,也内疚了很久,我总是笑嘻嘻的安慰他,但心里却总是越发沉重。
所以我决定还是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给这个事件画上一个句号,失去的已经失去,那么正在到来的,就请你好好把握住它吧。
让我们的时间,回到两年前。
两年前的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小说家,因为这实在是一个饿死诗人的年代,我这样的文艺青年显然只能改行去写小说,我认识的人里面有那些非常坚持自己的诗歌梦想的人,他们说打死都不愿意写小说养活自己,所以他们真的快要饿死了。
我是一个不一样的存在,因为我不仅仅喜欢写点小诗,我也爱写故事,故事里面的人物遵循你设定的命运一步一步走到结局的感觉真的很棒,仿佛自己成为了操控一切的上帝一样,看着自己的小说里面人物的喜怒哀乐,好像自己也能体会到一样。
所以我我喜欢小说,也喜欢写小说。
可是我一直火不起来,只能在一些杂志上随随便便发表两篇小说挣一点生活的必需品,当时我跟一家杂志的出版社签了约,大概会为他们写六个月的专栏,那是我有史以来最为靠谱的小说家工作,签约的时候自己欣喜若狂,半夜都差点笑醒。当然,后来我发现这只是自己的一番幻想,在写最近那些长篇的小说以前,我实在没怎么火过。
我就是这样认识的吕布韦。前面的故事里已经花了很大的篇幅去介绍吕布韦的身份,这里我也不做详细介绍了,只是说一句,当时的他在我眼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出版社编辑,带着斯文的眼镜,端正的五官,很是风度的谈吐,好听的嗓音搭配上渊博的见识,他作为我的责任编辑跟我谈事情的时候无疑我是愉快的,因为他的这个身份实在是很到位的一个角色,如果我是一个女作家,我一定会爱上这个男人,可惜,我也是个男人。
当时的我只是一个小作家,第一次跟他见面,约在了一家咖啡厅,他给我推荐了一杯咖啡,具体是什么种类我已经忘记了,但是当时他喝着咖啡悠闲地样子让我很是羡慕,仿佛真的碰到了世外高人的感觉。吕布韦很负责的给我解释了我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为那个杂志的一个小专栏写一些短篇的恐怖故事,那个专栏的名字就叫《邓龙事件薄》,全部都是以第一人称写的短小灵异故事,我需要半个月交稿一篇,大约五千字左右。
我为了这份工作很是花费了心思,天天埋头苦思,就是为了写出好的作品好让自己真正的走上一个名符其实的作家角色,至少不要在别人拿到我的名片的时候还会问我这个尨字是不是读龙。我叫邓尨,别人全部叫我邓龙。
吕布韦的知识很丰富从这里就能看得出来,他看过我的名片以后直接叫出了我的名字:“邓尨先生么,不过,这个名字好怪,不好意思,但是真的很怪,不如笔名叫邓龙的好,这样读者也比较好记。”从此,我的笔名变成了邓龙。这根水浒传里面的一位同志的名字一模一样,火起来也比较顺耳。我接受了。
如果不是那天的事情,我或许永远不会知道吕布韦这个家伙隐藏在背后的身份,我只是写我的小说,他只是做他的编辑,或许不久之后,我跟他就陌路相逢,两顾无言了。但是就是因为那天的存在,让我走进了那次的事件,从此再也逃不开这个漩涡了。
不过还好,我跟吕布韦的关系也因为这件事情,成了几乎无话不说的死党。
只是有些人,离开以后,就再也不会回来。
突然进化【二】没人知道你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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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进化【二】没人知道你是狗
那天的天气不错,本来应该是出去郊游的日子,四月份的天空很暖和,也没有灼人的烈日,如果这个时候背着小包出去旅行一定是个很不错的决定,但是我正苦恼于这个月的稿子问题,宅在家里拼命写东西,很多构思已经提出来了,但是我又不知道应该选择哪个作为这次的写作素材,而且我有一种感觉,它们都不够精彩。
就在我闷着头恨不得把键盘啃下来的时候,我亲爱的编辑同志给我打来电话了,我有些不敢接,我知道他是来关心我的稿子能不能按时交出的问题的,顺便督促一下我,让我不要因为速度而耽误了质量,但是越是这种情况,没有思路的我越是不敢接这个电话,如果吕布韦同学平时给我的印象再坏一点,我肯定直接把手机关机直到我写出我想要的东西为止。但是因为我也知道吕布韦是一个非常和气的编辑,我胆战心惊的把电话接了。
“hello,在干嘛呢?”电话那头传来吕布韦编辑亲切的问候。
“写稿子呢,很忙啊。”我没有说谎,但总是有一种心慌的感觉。
“嗯,好的,加油,好好写。我很看好你的噢。”他的安慰虽然有些恶搞的成分,不过我也能够接受,因为我觉得他就是那个的一个人,虽然事后我知道这只是表面现象,但是他表面上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编辑。
“那个,找我有什么事么?交稿日期还有三天吧,我会赶出来的。”我估计这货也是怕我一时懒惰到时候拿不出东西,所以特地打过电话来催催。
那边的解释却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嗯,这个不急,我手底下刚好有个活动,你来不来?在家里憋太久了可对身体不好,时间是明天的下午五点半,有空可以来玩玩哦,稿子可以延迟一天交的。”
这句话当时让我感动的泪流满面,还有这好事,连忙问道:“什么活动?有美女么?”
那边顿了一下,回答道:“就是出版社的一次聚餐活动,到时候会有编辑和很多作者参加,大家吃吃喝喝联络一下感情,好让以后的工作更加顺利么,说不定会有篝火晚会哦。至于你说的美女,我估计有的,因为听雪你知道的吧?”
听雪,这个名字我听过,不仅仅是听过了,应该是还在网上看见过她的照片,很漂亮的一个女作家,没想到她居然也会来。
“当然听说过了,她要来?那我必须义不容辞的去了。”有吃有喝有美女,还能拖稿一天,这种好事真的不容易找,我当然不会错过了。
那边接着说道:“嗯,那行,明天下午你直接来吧。”然后他报了一个地址,我记得是郊区的一个农家乐,没想到这次出版社还挺厚道,把整个城市的能叫到的都叫上了,去农家乐一起玩,我当即决定稿子不写了,去外面买件好看的t恤去,明天说不定会有很多美女,我怎么能够掉了身份。
第二天打车到达吕布韦指定的地方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地方居然已经站着不少人了,吕布韦就是其中之一,他作为一个编辑,当然要主持好他负责的人的事宜,我下了车,直接奔了过去,他见了我,也是微微一笑,算是打过招呼。
当时的他正在和一个小个子聊着天,那个小个子留着一头短发,我只看见背影,此刻去跟吕布韦打招呼的时候,这才看见了他的正脸。
当时我的脑子里就冒出了一个词——妖孽。
五官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不是妖孽是什么?
那个小个子的脸白的真跟电视里的广告一样了,看样子跟鸡蛋比也差不了多少,眼睛有些细长,鼻子也很翘,嘴角还有一丝微笑的弧度,我看了不由得自卑了一阵,虽然我一直觉得我比一般人帅一点,但是跟这个同志比起来我觉得我买的新衣服也要改不了我这猥琐的长相。
他穿着一件白色体恤,上面印着一个黑色的古怪十字架,倒是很配他的样子,这个人应该也是吕布韦负责的一个作家,但是叫什么写了什么我就完全不知道了。
吕布韦跟他交谈了一会,随后转向我,跟我介绍了起来:“这是短发,他也是我的作者,写的灵异小说也不错,你们之间可以相互学习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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