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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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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赐睁开眼睛,依旧背对着柳絮,半晌之后才喃喃开口。

“其实,我最初是想要飞升成仙的。在我一千两百岁的时候终于修炼成了人形,没办法我天生没出息,苦苦挣扎了一千多年才得以幻化为人。我很满意自己的外形,翩翩书生,白衣着身,是我幻想中的仙人模样… … ”

阿赐独自在父母留给他的洞府中又修炼了五百年,终于迎来了自己飞升的天雷。

当第一道天雷劈下的时候,他在心底感叹修仙的不易,因为劈在身上实在是太疼了,难怪父母宁愿做妖也不成仙,那种噬骨的疼痛不亚于剥皮抽筋。

或许是他天资不够,这第一次历劫飞升失败了,他被天雷劈回了原形,身体焦黑躺在天池山的山脚下,然后被一个路过的商人捡起扔在了货车上带到了下邽县。

后来,商人变卖了所有货物后才发现角落里焦黑一片的他,商人本想把他扔了的,可手都举起来了,最后还是忍住了,拎起他走进商铺。

商铺的老板也是个有眼无珠的,把商人轰出店铺,还骂商人神经病。

商人或许也觉得这已经焦黑的皮毛没什么用处了,于是在走出下邽县的时候,把他扔在了郊外。

一连七日,他全身都毫无力气,如同死尸一般躺在郊外的草丛里任由风吹日晒,在他快变成烤犬干的时候,老天终于开了眼,降下大雨。

他仰躺在草丛里张嘴痛快地喝着雨水,感觉自己终于活了过来。

约莫四个时辰后,大雨停歇,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路过,看见还尚有呼吸的他,便弯腰抱起他,一路向永宁县走去。

小姑娘的家很破旧,三间茅草屋,还有一个脾气很坏的母亲。

小姑娘的母亲似乎很不喜欢他,粗暴地扯着他的后腿,把他扔到了院外。小姑娘紧接着就跑了出来,重新抱起他,回到院子里哭着恳求母亲留下他。

他记得自己被小姑娘的母亲拖着后腿扔出了院子十一次,最后才终于烦躁的同意小姑娘留下他。

他在小姑娘的悉心照料下渐渐恢复,焦黑的皮毛也逐一褪去,重新长出亮泽的皮毛,只是刚渡劫失败后的他还无法恢复人身。

小姑娘抚摸着他的头顶为他取名“阿赐”,说他是上天赐给她的朋友。还告诉他自己的名字,他觉得“萱娘”这个名字很好听,很配她清婉的外表。

有那么一刻他觉得母亲说的很对,人族和犬确实是朋友。

三个月后,他已经差不多都恢复了,他知道离别的时刻到了,于是他在一个灰蒙蒙的早晨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萱娘的家。

萱娘清晨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他,时近中午,只见小姑娘一路哭着寻到了郊外,边哭边喊着“阿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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