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秋雨姐姐要生了(1 / 2)

加入书签

而鑫源物业公司与天新房地产签订的《海湾花园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至今有效,该小区至今还是前期物业管理。

以此同时,天新房地产公司非法扣押不办理韩金峰在海湾花园的一套私人房屋产权证,韩金峰起诉到法院,法院在韩金峰申请强制执行时,南港市港口区法院却非法通知办证部门不准办理韩金峰的房屋产权证。

阮玉琦、杨军在强霸占海湾花园管制四个月后,于2006年9月由区建规委非法特批天新房地产公司属下的“卓越物业公司”管制海湾花园。阮玉琦派卓越物业公司经理黄添带人撬坏韩金峰家大门,随意进韩金峰家偷走财物,报案公安不出警,市电视台陈记者现场采访被他们欧打却不了了之,原辖区派出所长李良在电话里回答韩金峰说“他们为什么要偷你的?为什么不偷别人的?”检察院调查派出所时,派出所领导却说“韩金峰还欠他们20万元,韩金峰携款20万元逃跑了,我们现在也见不到他。”

韩金峰以刑事附带民事六次起诉阮玉琦、杨军、樊越一伙勾结黑社会抢劫鑫源物业公司和侮辱、诽谤、绑架、殴打韩金峰以及长期追杀韩金峰,南港市港口区法院立案,庭长刘庆荣说“你改为民事起诉交诉讼费就可以立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们不能立案。”之后,韩金峰找检察院申诉,检察院过问后,刘庆荣说“可以接案。”但法院依然不予立案。

六个月后,韩金峰找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庆荣查问时,他说“我们算是立案了,但有一部分材料要转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一直没有送材料来给我们。”后来得知他们把材料转到当地黑社会头目何斌手里,只要韩金峰一出现在南港市,无论白天黑夜都有少则十多人,多则几十人围追堵截韩金峰。

检察院的同志对韩金峰说“大家都知道你的事了,你要注意安全啊,特别是晚上,千万不要出来,我们的同志也经常议论到你,尽管我们同情你,但也爱莫能助啊。”

“就连和我一起法律系毕业的几个同学,有一个还在南港市中级法院当庭长,开始说要为我主持公正的,但后来却躲起来不敢见我了。后来,我多次申诉却无用了。法院还非法卡住不准我办理我2004年在海湾花园(在市建设银行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屋的产权证。现在这套房子我不敢回去住,被阮玉琦派人撬坏门锁和门眼,并用海水(咸水)灌进门锁里完全生了锈,把门撬坏了经常进我家里,把之前的东西都盗完了,报案公安不管。”

派出所一个自称姓江的在电话里对韩金峰说“你报案就来派出所啊,你来派出所说清楚是什么原因在说。”

“由于我一直在申诉,同时举报了公检法的一些干部,他们对我怀恨在心,要制造假案冤案对我下毒手,目的是要杀人灭口。他们指示港口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的一些人直接操作伪造证据,威胁我的手下(原鑫源物业公司的员工和保安)做假材料诬陷我,同时做好笔录签好我的名字说我有精神病,去找我的前妻(我们已经离婚七年了,她和我已经毫无瓜葛了)代替签字,还说她不配合。”

接下来,是港口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派出所提供的材料。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但从这些材料上看,说的都是韩金峰神经有问题,自己老是觉得有别人想害自己,但却又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每一次派出所接案之后都很快出警,却没有发现一次韩金峰被打被害的事实。

尤其是港口区金山路派出所,还附有历次的出警记录,下面有出警人员签字。很详实的材料,彷佛都说明了这个韩金峰真的有精神病。

但是,从韩金峰提供的个人说明中来看,矛头隐隐的指向了一个人,那就是现在南康住院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狄勇。

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如此处理一个这么简单的案子,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人在中间做推手那是不可能的,而能够操纵这些部门的就只有狄勇一个人可以办到。

沈中兴这么快就能够拿出这么多材料,不能不说是一个有心人。看起来,某些人连自己都想利用在内了。

世事如棋,人人都是棋子。关键是下这一盘棋的人到底是谁,又是出于一种什么目的?如果是出于维护正义,赵建辉倒不太反感别人把自己的影响力也计算在内。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扫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达到个人进步的目的,那这个人的人品本身就不怎么样,就算是自己在这件事情当中被利用一下,最后也不能让某个人如意。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