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2章不合理却难取消(1 / 2)

加入书签

从河东省出去的煤炭,不管是往南运往经中原省、还是往东远销s省等地,一路最少也要经过十几个煤检站,每站都要进行审核、盖章,空过任何一个都需回去补办。

这主要是因为,煤检站本来就是各产煤省地方政府控制煤炭资源、增加税费收入的三大利器,是整个煤检体系的核心枢纽。

煤检站作为政府掌控煤炭产运销情况的煤检制度,本应为煤炭市场化改革起到稳定及推动作用,但在煤炭行业全面的“国进民退”浪潮中,煤炭行业产运销环节几乎全部收归国有,煤检站、煤票、煤卡也成为国企维护其“统购统销”地位的利器。因此,实质上,煤检制度现在已经无形中成为中间环节成本的助推器。

煤检站最早始于河东省,是由河东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即现在的河东省煤炭运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设立的。目前整个河东省有200多个煤检站,其中出省站约48个。

当时设立煤检站的初衷,是用来检验煤炭的运销票和统销票等票据,从而检验出省的煤炭运输是否缴纳了地方规定的税费。运煤货车在出煤矿的时候填写煤票和煤卡的信息,从而用煤票和煤卡来记录采矿、运输等情况,以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和凭证。而持有煤票的运煤货车,则在每一个煤检站都登记备案,核对信息,直到出省站。

而煤票上需要核对的信息包括,装煤煤矿的信息、购煤数量、购煤方的信息包括途径地区等,所有煤检站信息由当地汇总后报到省里,再由省里上报中央主管部门。

然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因为巨大利益的驱使,重复设置、乱收费以及服务态度恶劣已使作用如此重要的煤检站变了味。现在,煤检站也为部分灰色收费现象提供了可乘之机。有部分煤检站在白天不敢收费,但半夜却要每车收费20元左右才可放行,甚至会出现对一些不愿交费的外地司机进行殴打的现象。

如果说煤检站是煤检制度的枢纽,煤票则堪称煤检制度的灵魂。政府即通过煤票,来控制煤炭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所有环节。煤炭生产企业必须凭票安排生产计划,没有煤票,货车也将寸步难行。对于那些没有煤卡和煤票,根本就不允许其生产的小煤窑生产出来的煤炭,煤检站收费更是达到了一吨煤60—100元。当然,这个钱是不需要上交财政的。

河东省目前煤票根据运输方式分为《河东省煤炭销售票铁路》、《河东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河东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按使用的方法共划分为11种,包括系统内上站煤调运单、系统外上站煤调运单等。每辆运煤货车一般持上述11种中的某一种。

赵建辉翻看之后,直接对此的评价是:“如此庞杂,完全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主要目的就是收钱。”

煤卡与煤票作用相似,等于煤炭的出生证或身份证,其中储存着从煤矿拉出后一直到最终端的用户的所有信息。目前在煤卡的管理上已经实现电子化办公,只要一插卡,就可了解这车煤是从哪个煤矿出来的,到哪个洗煤厂洗的,然后销往哪里。

目前煤卡也是各省分别制定、发售,用于运煤货车在本省的通行,价格均不统一。河东煤卡价格为100元/张、漠北省则是300~400元/张。由此,一条由煤票和煤卡整合煤炭资源,再由煤检站负责落实、核验的煤检链条贯穿了整个煤炭运输尤其是汽运的中间环节。因此,对于一手发行煤票、一手设立煤检站的河东煤销集团来说,整个汽运及销售环节已尽在掌握之中。

今年6月,河东煤销集团专门就如何正确使用煤票、煤卡开了一次以“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联合竞争、预防主体分散销售,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主题的会议。河东省政府在2005年的94次常务会议上赋予改制后的河东煤销集团“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联合竞争”的职能。后者也从此自我定位为河东地方煤炭的“总代理商”和“总经销商”。自此之后,河东煤销集团每年都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延续其收费政策的报告,然后向省物价局递交申请。

这也意味着,煤炭买卖双方不能自己签订合同,必须通过河东煤销集团作为强制中间方来签订,而后者会从中调高价格。例如,如果煤销集团与煤矿签订每吨100元的价格,转手给购煤的电厂、水泥厂等就会调高到每吨150元。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