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边城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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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兵是大唐军中最没有地位的军人,说他们是民,他们手持武器,说他们是军人,他们没有钱粮,武器是自己的,衣服是自己的,连吃的粮食都是自己的。

按理说他们应该是一群散兵游勇,不堪一击才是,谁能想到,上了战场他们比狼还凶残,虽百死而不恤身,在战场上往往死战不退的就是大唐辅兵。与他们同音不同字的是府兵,他们虽然也需要自备武器,衣甲,却有一条好处,就是全家不必负担朝廷的租庸调制,他们大多数是良家子,装备精良,是大唐最基本的军事力量。

辅兵所求的不过是军功而已,有的家人犯了罪,需要军功才能得到豁免,有的纯粹是脑子发热,想靠着一身的武艺拼出一条富贵路来,贫家子是当不了府兵的,他们置办不起那身昂贵的衣甲,也买不起战马,只有依托在军中,梦想着有一天能斩下敌人的首级,得以富贵还家。

他们依靠缴获得到补给,没有战斗就没有钱粮,一旦发生攻城,死守等高风险的战斗,他们是将领考虑的第一人选,生死寻常事耳,这是他们自己对生命的看法,淡漠而无奈。

多年的战乱造就了一大批只懂得拿刀的贫民,田地里的产出还养活不了一个大家庭,有些不肯在家里受穷的汉子,把家里最后的一点粮食留给了年幼的弟妹,自己在一个清晨,喝了一肚子的家乡水,背着一把破刀,离开了家,开始自己最残酷的辅兵之旅。

云烨忽然想起了张诚,那个自己初到大唐见到的第一个人,憨厚豪爽,坚强而又善良,他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在骑兵来袭之时,他把云烨跟两个妇人推到树林里的情形,他自己跑到军阵里大声呼喊死战。

现在他已经是大唐最低级的军官了吧,他发现了自己,并且制盐有功,得功三转,这已经是辅兵中最逆天的存在,想起程处默对自己说的话:张诚得知喜讯,给你扣了一上午的头,每一下都实实在在,额头的血把地都染红了。

那个怀里揣着一块不能吃的盐块,还把他当宝贝的憨厚农家子,现在如何了?云烨有些想念。

现在他面前站着两百四十七个汉子,有年过五十的,也有不到十五的,老的,头发都已花白,少的,唇角还有软软的汗毛,他们站得笔直,寒风从他们衣服的破洞里往里钻,却没有一个人去理会,因为,他们面前站着一位侯爷,一位他们只是听说过,从没有见过的贵人。

什么时候辅兵有过一位侯爷统领?常年的征战生涯养成的敏感让他们觉得大买卖要来了!

生死寻常事耳,只要有挣军功的机会,命,不值钱!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统领,我叫云烨,让你们知道名字,不是要你们敬畏,而是要告诉你们,有了麻烦来找我,很公平,我有了麻烦也会去找你们,因为我不会打仗,战场上要靠你们,所以战场下面你们可以靠我,我给你们找了一位队长,他会在平日里管理你们,如果你们谁有胆子,可以找他去试试,比武我不在行,找他就行。”

云烨说的很随便,就像拉家常,又说的是实话,让辅兵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心里起了疑问,侯爷就是这样的?穿着非常精美的甲胄,说个话都哈欠连天,好像没睡醒,更别说年纪小的要命,校场上顿时起了一片嗡嗡声。

牛进达的亲兵头子站出来大喊一声:“肃静!你们谁是头?”

一个老辅兵站了出来抱拳说话:“小的聂大牛,暂时统领辅兵。”

“好,老子现在是队长,现在,你就是副队长,现在再选出二十五个小队长,你们自己选,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老牛的亲兵队长在军中怎说也是校尉一级的武职,管理几百个辅兵自然是绰绰有余。

看事情进行的顺利,云烨就要打道回家,昨晚胡思乱想了一夜,现在困倦的要命,刚走了几步,一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兵就窜了过来,还没到跟前,就被老庄他们死死地按在地上。

“侯爷,我只想要双鞋子,我只要双鞋子。”他的头被按在雪地上,依然挣扎着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云烨让老庄他们松开那个小兵,只见他身上穿着一件肥大的衣服,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全是泥,他也不擦,就死死的看着云烨,眼中全是渴盼,他脚上是一双草鞋,乌黑的脚上全是被寒风冻裂的血口子,如同一张张小嘴,他窘迫的要缩回脚,无奈的低下了头,满脸通红。

“你的脚和我的一般大,那就穿我的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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