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 毒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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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子见到单鹰的时候差点认不出来,平日里脑袋永远朝天的小鹰,如今嘴里叼着一把杀猪刀,两只手正在从用木盆接猪血,看到血流的差不多了,从旁边抓了一把盐,用筷子快速的搅拌起来。

“掌柜的,小鹰现在是屠夫?”狗子不敢相信的问那个掌柜,都是从云家出来的,早就很熟悉了。

“小鹰自己要干这个,老汉我也拦不住,这样也好,小鹰在云家庄子的时候就是杀猪的,现在重操旧业,也没有什么不妥。看到他杀猪,我总是想起庄子上的事情,那时候总是打发大小子去小鹰那里割上两斤,全是四指厚的肥膘子肉,煮熟了加热馒头里,做梦都流口水啊,如今不行了,山珍海味吃到嘴里也就那么回事。“

单鹰处理起肥猪来,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掌柜的就抱着胳膊站在院子里看,小伙计也给狗子拿来了热茶和饼子,让他先垫垫饥。

等那头猪成了白晃晃的两片之后,单鹰在热水里洗洗手对掌柜的说:“方叔,你在苍岩城里还能再待十天,十天之后你们就要全部撤离,高丽你们估计是没法子走了,那就和大军汇合,办完事情之后一起回去,估计你以后是没机会再到高丽来了。”

掌柜的笑着说:“我们早走,说不定会引起人家的怀疑,高惠真不是窝囊废,看到事情不妙,会提前做准备的,这回家主亲自领兵,小鹰,你就当你方叔也是军卒,云家庄子厚养老汉多年,把命卖给侯爷也是该的。”

狗子嘿嘿一笑,拎着茶壶就进了屋子,这些天在荒野里走了几百里路,实在是有些疲乏,准备吃饱了就睡一觉,补充一下面力。

一觉睡到三更天的时候猛然间睁开了眼睛,看见单鹰像一只猫一样的钻进了自己的屋子,一套黑色的衣服抛了过来。

这就是所谓的夜行衣,三两下穿好,把自己随身的物品挂好,就随着单鹰窜了出去,路过掌柜房间的时候,在窗棂上轻轻敲了一下,就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咳嗽,两人相视一笑,盘着墙头就没入了黑暗……

云烨还以为无舌会有什么了不得的本事可以盗人元阳,枯人骨髓,原来不就是通过银针伤害一个人的肾么,让他无休止的尿血,生生的把一个健壮的人弄成废人,最后的结果就是此人的肾脏再也不起作用,变成尿毒症患者,最后全身水肿而死。

这不需要通过银针,拳头也没问题,没有谁的肾脏可以坚强到不怕拳打脚踢的地步,弄清楚了原理,云烨的兴趣就大大的减少。

只不过才三天的时间,盖苏文就能勉强站起来,他好像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囚犯,隔着囚车和云烨兴致勃勃的讨论起太史公来。

“我自有便有神童的美誉,十岁的时候就能诵古文,可惜啊,高丽没有那么多的书供我读,我就只好看《周易》《尚书》《春秋》《左传》《战国策》这些鸿文巨制,这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史记》。

这是一本有骨气的书,这个人虽然自称刑余之人,却比后面陈寿之流有更直的腰板和史官的节操,你中国从不缺少学贯古今视野广阔的人,秦始皇搞了一次废书坑儒,汉武帝又来了一次独尊儒术,思想的大道逐渐就变成一条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了。催生思想的沃土逐渐变得贫瘠,具有原创性的天才几乎灭绝,以至于你中国的学说从董仲舒之后就再无寸进,倒是很多的注释家蜂起,他们只能解释前人的思想,却没有自己的主意。

你中国难道说真的是上天的宠儿么?在思想受到最大程度的禁锢的时候,眼看就要病入膏肓的时候,那些骑着马的异族来了,他们杀光了腐朽的老人,吃光了那些唯唯诺诺的妇人,只有那些知道机变,知道从敌人身上汲取养分的人活了下来。

百年生聚,百年养息,你们又一次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我觉得,你们应该感谢那些胡人,而不是把他们赶尽杀绝,相比于思想的拓展,肉体的伤患实在是不足以论。胡人的介入,对你们来说是有利的,为什么你们总认为是一种耻辱呢?“

云烨仔细的用酒擦拭着手里的银针,在和盖苏文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在他的身上施完了针,每一组只有六根针,盖苏文感受不到多大的痛苦,像是被蚊子叮咬了几下,他唯一不知道的就是自己的肾已经被银针戳的像个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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